萌短故事·甜
古言
双向救赎
——铜喜《他的小福包》
01
我是被沈斯朝捡回家的。
十二月的京城,格外冷。今年的雪下得早,而且大。鹅毛纷纷扬扬地洒下来,像是要把人间重新洗刷一遍似的,连家里养的畜牲们都死命往屋里挤。
我就不一样了,我不是牲口,自然没有资格取暖。抱着左邻右舍施舍来的衣服,我在马厩里安了家。
我是个孤儿,吃着百家饭长大。因为长得丑,吃得多,没人愿意收留我,这也是我能平安无事地活了十六年的原因。
我时常怀疑就算自己脱光了躺大街上,也没人愿意多看我一眼。
有句话说得好么,女人的安全感就应该自己给。
其实我也有过很短暂的感情史的。那年有个乞丐说想娶我,以后一起要饭,我同意了。
人总得有个伴儿不是?
还是好心的邻居,给我俩搭了个简陋的香火台,拜了天地。
就在最后一拜的时候,台子塌了,乞丐被砸死了,遭殃的还有几个围观群众。
到现在我也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撑台子的竹竿较劲,成个亲而已,这么激动干什么。
就这样,我还没成亲就丧了偶。
我用全部家当买了副薄棺材,把未婚夫安葬了。然后,挨家挨户去道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道歉,大约是觉得挺对不起大家的。
刚敲开第一家的门,他家病床上的老头就咽气了。
不是,我觉得这事真不能怪我。
所有人都说我克人,还说别人是有选择的克,要么克夫、克妻、克双亲,我不一样,我是逮谁克谁。
汝听人言否。
所以,没人再敢接近我了,只要看到我,就会目露嫌弃,那是一种深深的厌恶和恐惧。
作为一个乞丐,我的待遇从此一落千丈。
今年和往年不同,所有人身上都多加了两层棉袄。没有了邻里的接济,我觉得自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我把身体紧紧团住,依靠微弱的呼吸取暖。赶紧睡觉,睡着了就好了,在梦里什么都有。
朦朦胧胧地睡着,忽而闻到一股香气,特别好闻。说实话,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闻到过这么好闻的味道。
像是高山上的青松一样清冽。
香气越来越近,我睁开眼,看到喘着粗气的高头大马,和华丽的马车。
几个少年像看猴子一样看着我,低声嬉笑,挤眉弄眼的。
这样的眼神我早就习惯了,本不想搭理他们,可就在我准备翻身入睡的那一刻,一个身影从马车里悠然地晃荡出来,如同暗夜里的一道光,毫无征兆地闯进我的眼睛里。
是和其他人年龄差不多的少年,可气质却完全不同。
如果说他们都是野地里的白菜,那他就是最大最漂亮的那一颗。
他逆着光,赤色的缎袍上海棠翻飞,白底皂靴上绣着金线暗纹,简直如同神人一般。坐在车沿上,两条修长的腿随意搭着,眼神幽深,带着些许的打量和讥诮。
他勾勾下巴:“叫什么名字?”
太久没人跟我说话了,我还有点不习惯:“你在问我吗?”
他身后的少年“哄”地笑开了,还说什么“这么笨捡回去也是个废物,沈少爷这回输大了”。
他有点羞恼,好看的眉毛轻轻皱了皱。
“这还有第二个乞丐吗?”
我环顾四周,没有了呀。
我说:“我叫喜鹊。”
说完了才发现我的声音嘶哑难听,一点都不像他那样干干净净,比乐坊歌女的歌声还动听。
他嗤笑一声,旋即便利落地进了马车,只丢下一句:“跟我回沈府。”
我被沈斯朝捡了回去,成了府里的丫鬟。
京城有很多沈府,但自从这个沈府发达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自称沈府了。
医院的院使,乃四大太医之首,皇上啊娘娘啊有个什么头痛脑热,都得沈老爷亲自把脉问诊。
能在沈家当丫鬟,我算是烧了高香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沈斯朝,这位爷呢习惯了横行霸道,干点啥全京城都知道。
比如,要说起今年京城中的大事,那太皇太后歿了只能排第二,沈斯朝成亲排第一。
沈家家大业大,是京城出了名的高门。唯一的香火便是老两口的独子,沈斯朝。
沈斯朝从小锦衣玉食,连照顾他的丫鬟,身上都不许穿粗布衣服,首饰都要配翡翠珍珠的。待他及冠后,更是清明俊朗,是京城明晃晃的一块招牌。
只不过这位爷行事诡谲,来去如风,说好听点那叫有个性,说难听了就叫猫憎狗嫌,人做的事他是一件都不干。
可耐不住他的脸和名气一样让人嫉妒,狂蜂浪蝶疯了似的往他身上扑,他倒也来者不拒,乐在其中。
就是这样一个风流潇洒,想嫁给他的京城姑娘能从城东排到城西再拐个弯的少爷,成亲了。
新娘是顾尚书的嫡女,两家门当户对,才子佳……嗯,我是说,真是般配。
好吧,沈斯朝不是才子,顾小姐也不是佳人。
正相反,沈斯朝是那个一肚子坏水的“佳人”,顾小姐是相貌缺缺的才女。
不过,我家夫人说了,当家主母的脸,就是要方、方、正、正,越方正的,越贤惠。
我见了顾小姐几次,贤惠,绝对贤惠!
但同时,我也为顾小姐捏了把汗。大冬天的,没有汗,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就行。
沈斯朝不喜欢贤惠的,他喜欢长得好看的。
他身边那个珍珠,就很好看。
珍珠是沈斯朝的贴身丫头,人如其名,皮肤光洁嫩滑,如同腰间的月白锻带一样白亮。沈斯朝去哪儿都喜欢带着她。
有了珍珠,我们底下的就都成了鱼眼睛,沈少爷甚至连瞅都懒得瞅。
我听她们说,要不是顾小姐,珍珠可能就是个通房了。
我问:“少爷和顾小姐成亲以后,也一样能娶珍珠做通房呀。”
她们赶紧捂住我的嘴,低声说:“你不知道,顾小姐是皇上赐婚的,身份尊贵着呢,人家说了绝不和通房共侍一夫,皇上答应了,谁敢再娶。”
我知道了,这顾小姐,是个有骨气的。
但是,骨气再硬,也比不上白月光的光芒万丈呀。
沈斯朝有喜欢的人了。
我为啥知道呢,因为有一次沈斯朝要出门,连珍珠都没带上。夫人不乐意,怕他是要去什么花天酒地的地方鬼混,非要让他带个丫鬟去。
他看了满院子的人半天,最终目光落到了躲在一旁乖乖剥瓜子的我的身上:“就她吧。”
吓得我把一盆瓜子都打翻了。
于是我第一次坐上了沈家的马车,第一次见到了柳小姐。
唉,我家少爷可真的不缺女人。
柳小姐眉目如画,像是从江南水乡中走出来的女子。她的皮肤比珍珠的还要光洁,家世也不比顾小姐差。
她和沈斯朝站在一起,那才是真正的璧人呢。不是我说,我走街串巷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俊男美女,可没有哪一对像他们这样,让我看得眼睛发直。
沈斯朝回府的路上,脸色不是很好看。一半是满足,一半是遗憾。
他终于开口,像是在跟我说话,又像在自言自语:“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我想到了那个说要娶我的乞丐,点点头:“有吧。”
出乎意料的,沈斯朝没有嘲笑我,而是说:“如果你得不到他呢?怎么办?”
我看着他那张虽然写满了忧郁,但依旧迷死人不偿命的脸说:“我没那么贪心,只要他好好的,我怎样都无所谓。”
沈斯朝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挤出俩字:“出息。”
这成了我跟沈斯朝为数不多的交集,从那之后,我就埋头干活,没见过他了。
成亲那天,沈府的门槛被踏破了。
虽是寒冬腊月,沈府却热闹非凡,像雪地里爆了的炮仗。
大家都顾着吃喝,我却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见了那抹江南水乡的身影。纤细,娇软,亮得像蚌里的珍珠。
沈斯朝结婚,最难过的应该是柳小姐吧。
新娘身披红色嫁衣,银色海棠花在风中飞舞。棉边儿绣在裙底,随着脚步翻起雪白的波浪,是大家闺秀的模样。
顾小姐头上盖了盖头,顺从地被喜绳牵着,安安静静。
“跨火盆!”
三个字一出,惹得周遭又沸腾了起来,人们争先恐后地想看这对璧人携手。
沈少爷的手谁牵过?没人牵过,也没人敢牵。甚至和柳小姐,都不曾有肌肤之亲。
喜婆满脸笑意,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她乐呵呵地看向一旁身着喜服的沈斯朝,示意他拉着新娘一起从火盆上走过。
沈斯朝不屑地笑了,眉眼间尽是戏谑,这是他惯常的表情。他悠然地叼着根枯树枝,手还在一旁的珍珠腰上摸索不停,惹得她娇喘连连。
沈斯朝朝新娘抬抬下巴:“自己跨。”
热闹的人群突然静了下来,似是没料到在这大喜的日子,沈少爷竟闹了这么一出。成亲都是两人一起跨火盆,才算真正行过了堂礼,让新娘自己跨算事怎么回事?
可着整个京城都没听说过呀!
我手里的炊饼它突然就不香了。
顾小姐站着没动,只有鲜艳的红盖头被风吹得微微颤抖。
我听到女眷们交头接耳,说这要真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还能不直接掀了盖头,大闹一场?皇上赐婚又怎样,不娶通房又怎样,还不是不被放在眼里。
这样的屈辱,怕是是个女人都接受不了吧。
可是,顾小姐只停了那么一会会儿,便独自从烧得正旺的火盆上跨了过去,左脚前右脚后,两脚落地时还不忘提了三下裙子,毛绒裙边柔和乖顺,像窝在她脚边的小羊羔。
礼数周全,举止雅致,丝毫没有错漏,像是成亲之礼本就应该如此。
喜婆也是个知道眼色的,赶紧让吹乐的队伍重新奏曲,现场的氛围又热闹了起来。
识相的宾客也互相招呼着,谈起了各自的事宜,似乎刚刚过去的尴尬场面从未存在过。
新娘落落大方地走进了前厅,准备跪拜天地和高堂,红盖头甚至都没有朝新郎所在的方向偏一下。
我咬了口炊饼,心想,这顾小姐,是个狠人。
这一天真是极其充实,连我这个平日里只在厨房打杂的下人都被叫到前厅帮忙了。
我以为,少爷成了亲,就能安分一段日子,至少今晚能睡个好觉。
我抱着老爷夫人包的红包,准备酣然入梦。
可没想到,我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02
沈斯朝成亲的当夜,沈家出事了。
沈斯朝和顾小姐的姻缘是御赐的,我能看出来,他心里一直窝火。
或许是为了气气顾小姐,沈斯朝朝着满院子的丫鬟随手一指,说新婚第一天要自家丫鬟伺候着睡觉。
这一指又指到我头上了。
这次我知道他绝对是故意的了,我容貌丑陋,也没什么气质,他这是用我恶心顾小姐呢。
进了门,只见沈斯朝倚在床头,两只干净的皂靴翘在小几上,似笑非笑。
他自顾自提起一壶酒,抬眼看了看我,还踢了我一脚:“愣着干什么,脱啊。”
我有点懵逼,战战兢兢地开始解腰带。
沈斯朝乐得笑了两声:“谁让你脱衣服了?我说你给我脱鞋!”
哦哦,早说不完了么。
不过我是第一次给男人脱鞋,还是这种制作精良,非常繁复的皂靴,半天都没搞懂到底怎么脱。
沈斯朝不耐烦了,两脚一蹬,靴子就乱在了地上。
“给我揉脚。”
少爷的脚就是细嫩,隔着白袜都能感觉到,比我的手顺滑多了。
还没等我揉两下,沈斯朝就不高兴了,差点把我踹下床:“怎么什么都干不好,你这是女人的手么?”
我有点无辜,一直在厨房打杂,当然糙了。
“算了算了,”沈斯朝彻底失去耐心,“你叫什么来着?麻雀?黄鹂?”
我认真地说:“我叫喜鹊。”
“随便叫什么都行,你把珍珠给我喊过来,你可以滚了。”
我点点头:“我去哪儿啊?”
沈斯朝气得把酒壶摔了出去,那动作行云流水,熟练极了。他清俊的脸上第一次有了怒意:“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想睡马厩也行!”
哦,行呀,反正我本来也是从马厩里捡来的。
我把珍珠叫过来,老老实实地传达:“少爷说让你伺候他,我先走了啊。”
珍珠上下扫了我一眼,捂着嘴轻笑了一声。
珍珠进去还没一时半刻呢,管家就像屁股着了火一样敲开了夫人的门:“夫人,大事不好,大事不好了!”
事情是这样的。三皇子的腿一直不大利索,几位太医看了许久也不知道是什么病。这晚腿又疼上了,沈老爷子火速赶进了宫里。
世人皆知三皇子乃贵妃娘娘的独子,是皇上最最宠爱的,是以太医们都战战兢兢,极其认真,沈老爷子作为年岁最长,资历最深的,亲自上阵。
可不知道是开错了药还是扎错了穴位,三皇子的腿一直不见好。到了鸡打鸣儿的时候,三皇子白花花的腿彻底变紫了。
皇上的脸当时就黑了,直接把几个太医打进了大牢,为首的沈老爷子自然也一同跟着去了。
到了天明,就有抄家的来了。
沈家的大小物件全被封了起来,能拉走的都拉走了,院子里哭号一片。
作为一个活了十六七年的乞丐,在夫人晕死过去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伴君如伴虎。皇恩浩荡,能把你捧得高高的,也能一浪把你拍死。
官府只给我们留了一个院子,一个很小很破的屋子,让我们暂时住在这里。等老爷的罪名确定了,再把我们赶走。
俗话说的好,落魄的凤凰不如鸡。败落了的沈家,自然墙倒众人推。
在抄家当天,顾小姐就被接走了。没有成亲之实,自然连累不到顾家。
夫人叫管家给众人分发好银两,大家哭了一阵也就散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走?我原本就是乞丐,能走哪儿去?
沈斯朝把我捡回来,好歹我也过了两天舒心日子,现在我不能走。
管家也不走,说要伺候夫人。夫人呢不肯休息,执意要去求求从前的老友,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她匆匆包了些衣物,嘱咐了我两句好好照顾少爷,就踏上了遥遥无期的征程。
于是,院子里就只剩我和沈斯朝了。
不知道少爷现在怎么样了,自从被抄了家,我还没见过他呢。
听说,他看着沈府的东西一件一件被搬走,人也一个个散了,三天三夜都没合眼。
我进了房门,看到沈斯朝正在睡觉。
估计是终于熬不住了。
我想起了他的习惯,去烧了些热水,放凉了给他擦身子。
我擦到他胸的时候,他忽然醒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
“谁?”
我看向他的脸,他明明睁着眼睛,却不知道我是谁。这时候我才发现,少爷原本亮晶晶的眼睛,此刻少了那么一丝神采。
沈斯朝瞎了。
我怀疑是因为那三天都没合眼导致的。
我不敢想,我没见到他的这些日子里,他是如何熬过来的,一个人。
听说瞎了的人一开始都会很暴躁,可我家少爷却淡定得一匹,除了眼睛里没了光,其他都和以前一样。
我不禁感叹,少爷就是不一样啊,这种时候还这么淡定。
他看我不说话,又问了一遍。
是啊,沈家的人都走光了,那我是谁呢?
“珍珠,是你么。”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要不要告诉他珍珠昨晚已经跑了,还带走了他的不少宝贝。
可是我看着他满怀期望的脸,突然有点于心不忍。假如我说我是喜鹊,估计他立马就能气得驾鹤西去。
为了少爷的身心健康,我只好压着嗓子,装作自己不能说话。
“你不能说话了?”
沈斯朝等了一会儿,独自笑了:“你的声音那么好听,我以后都听不到了吧。”
“也罢。”
他在身旁摸索着,寻出一个小铜铃来。他把铃铛给我,说:“你拿着它,我问你什么,如果不是你就摇一下,如果是就多摇几下。”
“娘去求人了么?”
我摇了几下。
“沈家现在应该没人了吧。”
我又摇了几下。
他顿了顿,又问:“我瞎了,看起来是不是很可怜。”
我想了想,只轻轻摇了一下。
他勉强牵了牵嘴角,没说话。
我还想给他擦身子,被他一把按住了:“不需要了,今时不同往日。”
可是,无论有多么不同,沈斯朝始终是我的少爷。
于是我不顾他的反抗,继续给他擦。
他挣扎了一会儿,也就由着我了。
“只有你陪着我了。”他说。
我尽量把铃铛摇地欢快一点。
沈斯朝让我给柳小姐带句话,我念了好几遍,最后到半道儿上还是他娘的给忘了。
不过不耽误,因为柳小姐的管家认出了我,压根就没打算给我开门。
我回去如实用铃铛禀告给了沈斯朝,他低着头,沉默了许久,把自己蜷在墙角,像做错事的孩子。
我开始同情少爷了。其实,除了浪点,渣点,欠了点,他也没做错什么。
就这么着,我每天伺候沈斯朝。说实话,我更喜欢现在的少爷,饭也不挑了,我煮啥他吃啥,因为被抄家了,没什么好饭菜,我一般都趁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去菜市场捡点还算完好的菜叶。
一开始,沈斯朝特别少言寡语,可以一整天都不说话。
后来好点了,吃饭的时候,沈斯朝还会说起以前沈府的事儿,有高兴的,也有不高兴的。
我特喜欢听他说这些,我觉得,我离沈斯朝好像更近了一点点。
不过少爷的话很少,半天也就憋出个一两句。
有一次,他想出去走走,让我带他晒太阳。
他哪儿是想晒太阳啊。
我扶着他一步步地走,三转两转就到了柳府门口。
管家一看又是我,还带着个瞎了的沈斯朝,挥起笤帚就要赶我们走。
不得已,我拉着沈斯朝小跑到了湖边。
“跑什么?”他问我,“柳府的人赶我们走了么?”
我摇铃也不是,不摇也不是,默默地没说话。
沈斯朝笑得有点凄凉:“没事,就在这儿坐会儿吧。”
我俩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湖水,柳枝,还没有融化的雪,一切都是那么惬意。
我看着沈斯朝,他还是那么清明俊朗,如果没被抄家,他依旧是一朵明艳的人间富贵花。
我有点坏坏的希望夫人不要回来了,这样他就一直都是我的少爷,我能多陪陪他。随即我猛的摇摇头,这也太不要脸了。
我本来以为,就能这么安安静静的过。等皇上不那么生气了,或者老爷能找到治好三皇子的药方了,沈家还会像以前那样,熙熙攘攘。
可是我又错了。
听说沈斯朝瞎了,以前的人有仇的寻仇,有冤的报冤。
你问我沈家是看病救人的,能有什么仇什么冤,我只能说,树大招风,沈老爷子虽然是杏林高手,可毕竟是在宫里当差,得罪人的地方多了。
就算不是寻仇,也有太多人不想再让沈家东山再起。这是个打击沈家的大好机会。
这不,几个管差三番五次的到家里来一通乱砸,本来就没什么东西了,我煮饭的锅啊舀饭的瓢啊,都被砸烂了,这下想吃点好饭都成问题。
过了几天,他们看我们没动静,于是更变本加厉了,这回不砸东西,直接砸人了。
沈斯朝看不见,躲都没处躲,又因为这段时间没怎么吃过饱饭,直接就晕过去了。
我紧紧护住昏过去的沈斯朝,求道:“别打了,再打我们少爷身子就坏了。”
为首的像是听了笑话,双手叉腰,指着我骂:“你个泥腿子,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像他这样的祸害,少一个算一个!”
不是的,我家少爷不是祸害,他可能嘴毒了点,脾气大了点,性子冷了点,但他绝不是祸害!
我不肯放手,他们也依旧不留情。
那为首的道:“既然你这么忠心护主,那哥几个就成全了你。”
雨点般的棍子凶狠地落下,噼里啪啦。我个子矮,即便沈斯朝蜷缩着,我也不能完全把他盖住。于是我整个人都骑到他身上趴着,能多护一点就多护一点。
这是我离少爷最近的一次。
突然,我觉得膝盖剧烈地一痛,随即就没了知觉。
但我还挺庆幸的,这一棍子要是打到沈斯朝身上,不死也得半残吧,多疼啊。
几个官看着我呲牙咧嘴的样子,吓了一跳。他们也不想弄出人命来,提着棍棒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想把沈斯朝扶起来,却发现自己动弹不了了。
我拍拍自己的右腿,没感觉了。
那一瞬间我脑子就懵了——我瘸了。
而下一个蹦出我脑海的念头,居然是——我瘸了,沈斯朝怎么办?
一巴掌拍到自己脸上,我什么时候狗腿到了如此地步。
我迅速冷静下来,左腿还好着,我挣扎着把沈斯朝扔到床上,垫上枕头,然后思考我该怎么办。
看大夫是不可能了,就凭沈家这个疑似残害皇嗣的罪名,没人敢接诊。
我没有可以求的人了。到现在我才知道,当初做一个乞丐是多么幸福,至少还能求着人给点吃的。而现在,我连求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哪怕是街边的乞丐,都唯恐跟我们扯上关系。
我只能接受这个事实,沈家倒了,沈斯朝瞎了,我瘸了。
我当然不能让沈斯朝知道我瘸了,不然他该多心疼啊。
不是心疼我,是心疼珍珠。
再说了,虽然他是太医的儿子,可是一点医术都不懂,告诉他了也没用,还徒添悲伤。
算了,就这么着吧。
我还是每天去捡菜叶子,不过因为一瘸一拐的,不太方便了,走得也慢,所以捡到的总有烂的、坏的。
沈斯朝皱了皱眉,我估计他也吃出了和以前有点不同来,不过他没说话,我也就没吭声。
不过,也有误会我的时候。
比如,本来每天都要拉着他出门晒晒太阳的,现在我瘸了,走得慢了。
他绕着院子走了两圈,握住我的手,低低地问我:“珍珠,你是不是嫌弃我了。”
我赶紧摇头,比拨浪鼓还夸张。
随即我想到他看不见,于是拿出铃铛,小心翼翼地摇了一下。
他笑了,“是么。”
我摇了好多好多下。
为了不让他质疑我的,哦不,珍珠的忠心,我让自己走得尽量快点,这样做的代价就是——我的膝盖肿了。
唉,不管怎么说吧,这日子勉勉强强还能过。
我知道,我俩都在等。
我在等夫人那边有消息了,老爷回来了,把沈斯朝的眼睛治好了,一切就好了。
他应该也一样吧。
正在我以为就一直这么过的时候,老天又给了我当头一棒。
沈斯朝被抓走了。
和老爷不一样,他不用坐牢——因为他直接被挂在城墙上头了。
03
那天来了几个脸生的管差,不由分说就把他带走了。
我抱住沈斯朝的腿,硬拖着,问为什么要带他走。
他们说:“得罪了什么人,自己不知道吗?”
我还真不太清楚。
是贵妃的人吗?亦或是某个有权势的仇家?我只是个丫鬟,沈家的事不是我能明白的,我这脑子也想不明白。
我只知道,他们把我的少爷带走了。
本来觉得狭小的屋子,突然间空旷了起来。整个院子里,就剩我一个人。
我呆呆地望着沈斯朝躺过的地方,有些愣神。突然,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沈斯朝会死吗?
老爷还没回来,这又搭上一个。
这时候我有些恨,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权势,没有财富,不能帮到沈斯朝一些。
第二天,我拾起木拐,拖着一条残腿出了门。
我得去看看沈斯朝。
不知道他在哪儿,去官府打听打听好了。
走着走着,我听见街边的茶坊里有几个人在高谈阔论,说的好像是沈家的事。
我放慢了脚步,竖起耳朵听。
果不其然,其中一个人说:“沈家这回算是完了,老的在大狱里等死,小的被挂到城墙上,也离死不远了。”
我的心咚咚地跳着,简直快要冲破胸腔了。我拄着粗糙的木拐,跌跌撞撞地往城墙头走。
到了城墙底下,我才知道,原来挂城墙是这么残忍的一件事。
沈斯朝双手被绑着,吊在桩子上,只穿了件白色的亵衣,上面斑斑点点的,全染红了。
他吊得很高,我看不大清楚他的脸,但我知道他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底下围了不少人,都是来看沈斯朝的。
“吊了两天了,真惨呐。”
“呵,以前他可是高高在上啊,现在,还是高高在上,哈哈哈哈。”
我偷偷朝那人吐了几口吐沫:落井下石!
我拽了拽其中一位大爷的袖子,问:“大爷,您知不知道他定的什么罪?”
大爷咂咂嘴:“没说呀。估计以前得罪过高官,人家随便寻个什么由头都行。不过这样的话,很难活下来啊,就算下来了,也残了,跟死没什么区别。”
说完,他才注意到我拄着拐,打了个哈哈,让我别介意。
我哪还有心思介意这些,我的目光全在沈斯朝身上。
他真的太惨了,从前那个风流倜傥,红袍皂靴的少年,现在在他身上一点影子都看不到。他一动不动的,连挣扎都没有了,像个没有生命的木偶。
没定死罪,只是寻仇的话,那不是还有奔头么?
我又来劲了,一瘸一拐地跑到守城门的人那,问:“大哥,这人什么时候能放下来啊。”
守门的大哥冷笑:“现在就能放啊,早已经到时辰了。”
“不过嘛,我们几个打赌,看他能撑到什么时候。你看他,像不像个人皮风筝,哈哈哈哈!”
要不是我有求于他,真想把拐杖扔到他的狗脸上。
我陪着笑:“那为什么还不放人啊?我看他都快不行了。”
“你瞎了啊,有人接他吗?”那人往上撇了一眼,“没人接就吊着呗,到了晚上再放下来,死了也不算我们的。”
我赶忙说:“有的,我就是来接他的!”
我这句话起到了神奇的效果,那人看我的眼神瞬间就不一样了。
“你?”他笑得更冷了,“沈家的狗腿子……还是个瘸了腿的狗腿子?”
我没空跟他计较这些:“我是沈家的丫鬟,我来接沈斯朝回家。”
他既然没有犯事,就不可以死。
没人来接他,还有我。
我求了那守城的许久,日头都往西偏了,他才同意放我上去。
不过有一个条件——我不能带着拐杖。
城墙很高,登上去一趟要很久,平时守门的卫士都懒得往下走。
我一个残废,登墙如登天。
我说:“大哥,你行行好,我这还有点钱。”
我哆哆嗦嗦把全部家当拿了出来,只剩几块铜板了。那人嫌弃地挥挥手,把铜板都打到了地上,说:“不想接就算了,我看他也不差这一时半会的,到了晚上估计就咽气儿了。”
望着高高的台阶,我咬了咬牙,把拐一扔:“行,不拄就不拄。”
刚走没几步,我就后悔了。应该多求求他,说点好话也行啊。
城墙的台阶真他娘的高啊,但是不宽,很陡,普通人走上一截估计都要累的气喘吁吁。
我左腿使力,右脚只能轻轻点一下地,根本就走不上去。
我看了看奄奄一息的沈斯朝,把外头的衣裳一脱,伸手趴到了台阶上。
走不了,还不能爬么。
我真的像只剩了三条腿的狗,吭哧吭哧往上爬。
围观的人看我上去了,都指指点点。
“嗬,还真有人上去了嘿!”
“都是一丘之貉,祸害,呸!”
“就是,沈家的人能有什么好东西!”
说着说着,我身上就多了几片菜叶子。
不是,骂归骂,怎么还动上手了呢。
我越往上爬,身上的菜叶子就越多。一开始只是些白菜帮子,后来就是西红柿、茄子、黄瓜什么的。
汁液浸透了我的衣服,渗到伤口里,次啦啦地疼。
等我爬到城墙上,看见沈斯朝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傍晚的风一吹,冻得我浑身发抖。
右腿隐隐发疼,我掀开裤子,关节处已经肿成了馒头,还是流着脓,发着怪味的馒头。
沈斯朝闭着眼睛,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
我赶紧用手探了探,还有气。沈斯朝似乎是感觉到有人来救他了,绷直的身子一下子就软了。
我用衣裳给他擦了擦脸。沈斯朝喜欢干净,我不能让他脏着下去。
歇了歇,用腰带把他捆到我背上。我说:“少爷,我接你回家了。”
回去的路也特别不顺,甚至比上来的路还要艰难。
上山容易下山难,我三肢并用,勉强能让自己不摔倒,可背上还有个大活人,就不行了。
沈斯朝很沉,一根腰带是栓不住他的。他一会从我的左肩滑下去,一会从右肩滑下去,有两次还磕破了脸。
我没办法了,只好把他跟我面对面绑上,然后自己当肉垫子,从台阶一点点往下滑。
我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观察过沈斯朝。他的一张俊脸就在我眼前,微弱的呼吸带着些许温热,像一双双小手抚摸着我的脸。
这么看着看着,我的背好像没有那么痛了。
不知道怎么的,给我扔菜叶的越来越少了,到最后居然没有人给我扔菜叶了。
围观的人还没散,他们看我的眼神也变了,好像没有刚开始那么恨我了。
甚至还有两个男的犹豫着给我搭了把手,问我需不需要帮忙。
沈斯朝终于又回到这个破旧的小屋子里了,我觉得突然多了点人气。
我把被子给他盖好,又补了补窗户上的破洞。
他的伤很重,我厚着脸皮去求大夫开药,本以为会被拒之门外,结果大夫看了我一会儿,大手一挥,给我开了两副药。
我把药熬好了给沈斯朝喂,可他似乎太虚弱了,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我试了好几次,药都凉了他还一口都没喝下去。
那没办法了,我只能用强。
我在心里说了声“少爷得罪了”,自己喝了一口药,然后对着沈斯朝的嘴往下灌。
我发誓我真的不是占他便宜,再不喝药估计他就能跟太阳肩并肩了。
第二天,我又照例给他灌了药,然后去院子里打了井水,放到太阳底下晒的不那么凉了,给他擦身子。
曾经让我面红耳赤的身体,如今伤痕累累。
他再也不是那个京城里人人都羡慕的沈斯朝了。
傍晚的时候,沈斯朝醒了。
我给他弄了点吃的,一口一口喂到他嘴里。
一开始,他吃的时候还面无表情,吃着吃着,不知道是不是身上的伤太疼了,眼睛就变红了。
我想劝劝他,可我不能说话。
于是我拿出小铃铛来,使劲摇。
“叮当叮当叮当叮当”,可是我越摇,沈斯朝流的泪越多。
吓得我赶紧扔了铃铛,再也不敢摇了。
他沉默了许久,双手轻轻抚摸上我的脸。额头,眼睛,鼻子,嘴巴,我第一次知道,少爷的手这么温柔。
他离我好近,我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他说:“珍珠,让你受苦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轻轻拨了一下铃铛。
我得记着,在他面前的是珍珠,不是喜鹊。
不过这样也好。沈斯朝对珍珠的态度和对我的完全不一样,自从他瞎了,我就发现顶着珍珠的名字,我能做好多以前不敢想,不敢做的事儿。
比如现在,他就轻轻靠在我的腿上睡觉。
当然了,如果他靠的是左腿那就更好了。
沈斯朝让我去沈府的宅子里拿一本书。他说那本书叫什么草什么医的,我不认字啊,只好把他原话记下来,然后复述给茶馆的小二听,让小二给我写到纸上,我按照那几个字找。
现在离沈府抄家已经过了很多天了,看守也松了许多。
我费了点力气,照着小二给我的纸一个字一个字的对,最终还是拿到了。
沈斯朝从我手里接过书,不停地抚摸,好像是什么绝世宝贝一样,脸色也柔和了很多。
他问我:“我知道你不能说话……你能出声么,慢一点,很小声的那种也可以。”
我寻思着那就让少爷更舒坦点呗,别坏了兴致。于是我像说悄悄话一样压着嗓子说道:“我能。”
可下一句话,我听完就给他跪下了。
他说:“珍珠,你把这本书念给我听。”
04
我茫然地看着他,我不识字啊。
他注意到了我的沉默,皱皱眉:“你不识字么?”
我摇摇铃铛。
沈斯朝没说话,只是张了张嘴,没出声。我估计他是想骂我来着。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你把书打开。”
我打开书,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像一个个排列好的士兵。
“按照书上字的样子,你写给我。”
沈斯朝向我伸出手,手心朝上。
我还是没敢下手。我不知道该怎么写。
他轻声说:“没事,你就把字当成黑色的画。画你见过吧,你照着它的样子,描给我。”
我试着在他手上写了一个字,写得很慢很认真。他低低地笑了:“嗯,还行。”
我有点开心,用嗓音说:“认出……来了么?”
沈斯朝:“没有。”
第一个字,我写了好多遍之后,沈斯朝终于认得了。
那一晚上,在我拖后腿的帮助下,沈斯朝认出了三个字。
沈斯朝的手心都红了,我的食指也有点发麻。
不过四舍五入一下,我是不是也算是牵过沈斯朝的手了。
从第二天开始,白天我就在他手心上描字,傍晚的时候扶着他在院子里走一走。
沈斯朝的手很好看,指节很长,掌心温热。有时候我写累了,就偷偷把自己的手放在他手上比划。
被这样一双手握着,会是什么感觉?
不知道,整个京城都没人知道。
我写的多了,自己也摸出点规律来。比如简单一点的“三七”“山香”“白芍”,写多了我就可以直接压着嗓子说给他听。
难一点的,比如“麝香”“瞿麦”,我干脆就死记下来,出现的多了我竟然也就认识了。
过了一段时间,沈斯朝兴致来了,说要教我写字。
我觉得挺好,能提高效率。
我找到一块空地,弄了点沙子一铺,手指放上去,软绵绵的。
“怎么写呀?”我问。
沈斯朝让我蹲到他前面,他环绕着我,然后欺上身来,轻轻握住我的右手。
他的下巴抵在我头顶,我稍微往后靠靠就能碰到他的胸膛。
他慢慢地写着,告诉我横是从左往右画一道,不是从右往左,竖是从上往下,不是从下往上。一边写,一边念。
他很耐心,我到沈家这么些日子,就没见他这么耐心过。即便我忘记了,他也只是勾勾唇,又重新握住我的手,教到我会了为止。
我看着沙地上的字,脑袋一片空白,连最简单的“一”都要反应一会儿。
美男在怀,好难顶。
写着写着,我腿酸了。特别是右腿,本来就疼,蹲久了都没知觉了。
沈斯朝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却出奇的敏感。
“不舒服么?”
我在他怀里点点头。
他说着就要往我腿上摸,那我能让他摸着吗,我哑着嗓子说少爷该吃饭了,我去给你弄点粥。
晚上,我又帮沈斯朝翻了一页书。没想到,就这么磕磕巴巴的认字,竟也翻过了厚厚的大半本。
“今天有些累了,早点睡吧。”沈斯朝似乎有点困,我赶紧摇摇铃铛,把他伺候睡下了。
沈斯朝最近气色好些了,身上的伤也在渐渐恢复。
我看着看着,突然觉得很感慨。
第二天我醒来,发现沈斯朝脸色特别差。
他黑着脸问我:“你的腿怎么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拨了一下铃铛。
结果他一把打掉铃铛,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语气也凶巴巴的:“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捡起铃铛,没说话。
“你觉得我是个废物对么。”沈斯朝没有看我。明明是疑问句,他总能说成陈述句。
我摇了一下铃铛,怕他不信,还哑嗓说了句“不是的少爷”。
沈斯朝那一整天都没理我,也没给我好脸。
不过自那之后,他翻书的速度好像快了许多,加上我的业务水平提高了不少,一厚本书居然都翻完了。
他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我的后背却还是很难受。
沈斯朝让我把衣服脱了。
我不肯,这实在是太难为情了。
可是我不脱,沈斯朝就不肯吃饭。没办法,我只好把背露出来,反正他也看不见。
沈斯朝慢慢摸上我的伤痕,特别疼,我忍着没叫唤。他边摸边问我,感觉怎么样,还使劲按了按我背上的几个地方。
他的手温温热热的,纤长的手指划过伤口。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
摸完了,沈斯朝让我去药店买些药回来。
我陪他翻过了一整本书,对草药多多少少也都记得点,是以他说的我还都能听懂。
可是没有钱啊。
沈斯朝让我把铃铛卖了。我才知道,这个小铃铛值不少钱呢。
把药买回来,他教我怎么把药碾成汁液,然后敷在背上。
我问:“少爷,你……怎么知道……该用这些?”
哎呀,压着嗓子真的难受,话都不能好好说。
沈斯朝似乎心情好了点:“你不是陪我把书背下来了么?”
我不是,我没有,背下来的是你。
原来这世上真有过目,啊呸,过脑不忘的本事。
他不过是“看”了一遍,就全记下来了。
我的背好的更快了,很快就结痂掉皮了。
我说:“少爷,你真厉害!”
沈斯朝冲我笑笑。
就这么着,沈斯朝靠着给人看病,居然能赚点银子了。开始是给路边的乞丐看,把乞丐的小伤小病治好了,周围也有穷人过来求医问诊。
他们买不起太贵的药,沈斯朝就给开了一些便宜的。虽然便宜,但药效居然还不差,那些被治好的人都送了鸡蛋蔬菜给我们。
我特别高兴,又能改善伙食了。
虽然沈家倒了,但沈老爷子的威名犹在,沈斯朝成功了几次之后,上门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我想把赚来的银子花了,买些好点的被褥,吃的,沈斯朝不让,他让我把这些钱全换成了药店里的草药。
不过,我们的日子还是好过了不少。
每天做好饭,我们俩就一起吃。我越吃越起劲,沈斯朝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兴致,他慢慢会给我讲些笑话了,他脸上的笑容也更多了。
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看见他还是会暗自神伤。
是啊,老爷还在狱里,夫人还没回家,我们又怎么能放松。
沈斯朝给人看病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有一次,几个衣着华贵的人跑到我们的摊子前面,先是嘲笑了沈斯朝一番,说他是个瞎子,还说他骗人,他根本就不会治病。
沈斯朝脸上没什么表情,只说那人一定有胃寒之症。
那人骂的正起劲呢,听到这话,立刻闭嘴了。
沈斯朝又说,他应该去抓什么什么药。那人嗤笑了一声,似乎根本就不相信。
过了两天,又是那人,这次不是大摇大摆的过来了,不知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的态度甚至有点恭敬。
他给了沈斯朝一些钱,对于我们来说很多了。
他俯身和沈斯朝说了几句,具体说什么我没听清,不过看起来不像是挑事的。
只是从那以后,家里的药草越来越多,小金库也充盈了起来。
有一天,沈斯朝把我叫到身边,说:“今天我们不出去了。”
我有点惊讶,我们不给人看病了吗?
沈斯朝看了我一会儿,事实上他是看不到我的,但是他正对着我,神情很严肃的样子。
他说:“你去把这些药都熬好。”
我不知道熬个药为什么要这么郑重其事。
一定是有大客户。
我不知道自己对他怎么这么有信心。可能是路边的乞丐都在说沈斯朝是神医,可能是周围的邻居都在不断给我们送吃的,可能是那位公子哥,他朝沈斯朝拱了拱手,还说他“不愧是沈嘉斌的儿子。”
我把药老老实实都熬好,给沈斯朝端过去。
沈斯朝闻了闻,又让我加了点别的药草,晾凉了。他拍拍床:“坐上来。”
我乖乖坐上去。他又说:“把衣服脱了。”
怎么又让我脱衣服啊。
这次我没反抗,把衣裳脱了。不过,还是很害羞。
他低声说:“把这些药敷在你的右腿上。”
我愣了一下:“不是……要给你治眼睛么?”
沈斯朝好像被我气笑了:“谁说我要治眼睛了?”
然后,他慢慢凑过来,离我很近,我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他说,我想给你治腿。
我吓得滚到了一边。
我的腿已经瘸了,怎么治?如果是老爷,那应该还有救,可……
沈斯朝虽然聪明,但这对他来说难度太大了。
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沈斯朝感觉到了我的惊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淡定:“你不相信我么?”
我……我相信啊。
“那就听话。”
沈斯朝的话好像总是有股子迷魂的魔力,我愣了一会儿,一点一点地把药敷上。
“感觉怎么样?”
有点刺疼,凉凉的。
“那就对了,你躺着,不要动。”
以前都是沈斯朝躺着,我伺候他,今天换过来了,我还有点不适应。
我盖上被子,昏昏沉沉睡了一觉。到了下午的时候,沈斯朝把我叫醒,让我掀开被子,告诉他药都吸收了没有。
我按照他说的做了,只不过在掀开被子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怎么样,药应该已经没有了吧?”
我呆呆地望着我的右腿:“嗯……”
沈斯朝皱眉:“怎么了?”
我缓了好一会儿,实在不知道该不该开口。
沈斯朝竟也有点紧张,他不住地舔着嘴唇:“你说,到底怎么了?”
“少爷……我……我的腿……变紫了……”
05
确切地说,我整条右腿都紫了。
现在,紫的不仅是我的腿,还有沈斯朝的脸。
我知道,我俩想的都是一样的。
三皇子的腿,也紫了。正是因为如此,沈老爷子才进了大狱。
沈斯朝颤抖着碰了碰我的腿,我很少见到他有这么紧张的时候。我也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了,赶紧安慰他:“我本来就瘸了……没事的……”
沈斯朝没说话,只是在那发愣。过了一会他叹了口气,声音发颤:“对不起。”
我说没事。
谁还没有个失手的时候。况且这病,老爷都治不好。
那天,沈斯朝不肯吃饭,执意要我再给他写一遍那本书。我怎么劝都没用,他就像头野猪,一头冲到苞米地里不肯回来的那种。
我这么比喻是不是不太恰当。
总之呢,我又花了十天时间,给沈斯朝重新过了一遍。虽然他心里有数,但比之前更谨慎、更认真了,甚至有时候一味药都要确认好几遍。
这十天里他很少说话,即便说了也是关于药材的。我们每天的生活,就是早晨起来读书,中午闷头吃饭,吃完继续读书。
气氛严肃得可怕,他也不给我讲笑话了。
我知道,他面儿上不显,但是心里难受。
晚上的时候,他不知道我没睡着,就坐到门口,双眼无神地望着窗外。
可能是最近不顺的事情太多了,亦或是他想爹娘了,他晚上不睡觉的时间,比以前更长了。
不过,令我惊讶的是,之前那个挑事的公子哥来找沈斯朝了。
俩人又在那嘀嘀咕咕了半天,然后沈斯朝跟我说,让我好好看家,他要出去办点事。
他要办什么事儿呢,我不知道,只是他回来的时候,不仅带了很多看起来很名贵的药材,还带了几个衣冠楚楚的人。
他们围在我身边,对着我的腿指指点点。神情很严肃,好像我坏的不是腿,是脑子。
被他们一瞅,我觉得立时三刻我就要升天了。
我抱住沈斯朝的腿,疯狂摇头:“我不想死啊!”
沈斯朝摸摸我的大脑袋,温柔地说:“放心吧,没事的。”
那好吧,我安心点了。沈斯朝说没事,就一定没事的。
他们很忙的样子。
有的人去熬药,有的人摊开针袋,那金色的小针有大有小,咔咔就往我腿上扎啊。
我的腿跟刺猬一样。疼啊。
就这么折腾到了第二天,那些人看我的眼神就跟看死人一样。
不是,大哥,你们别走啊,我觉得我还能抢救一下。
他们把沈斯朝叫到外头,说些我听不懂的话。我想凑近了听听,结果不小心打翻了药箱,撒了一些黑色的粉末出来。
这个药我认识,叫崖香。
崖香这个药很有意思,它就像空气,或者水一样,你说它能治病吗,也不能,那些大病没它的份儿,但是很多小病小灾,加点崖香总能好的更快。
我笑了笑,这不就跟我一样吗。
弱小,可怜,不过关键时刻还是挺顶用的呢!
后来沈斯朝回来了,他静默地坐了一会儿,跟我说:“你放心,他们是很有名的大夫,一定能把你治好的。”
其实他要不这么说,我还觉得自己有救。
二月依旧是春寒料峭,但今年的春天来得似乎也格外早,阳光暖暖的,我坐在院子里,晒腿。
我原本就是个乞丐,无依无靠,是沈斯朝把我捡回去,给我吃的,穿的。在沈府的这些日子,已经算是享福了。
我不再奢求什么。
这条腿么……当乞丐的时候很有用,多走一走,就可以多讨一点钱。可是我到了沈府,不是无家可归的人了,我不需要再走街串巷地乞讨了,有腿跟没腿,也没差不是?
我把该享的福享了,把少爷伺候好了,也不算白活这一遭。
至于这腿还能不能好,我的命运是什么,反而没那么重要了。
过了两天,又有人来找沈斯朝。他像往常一样,叮嘱了我两句就出了门,却到傍晚都没有回来。
我熬好了粥,左等右等,都不见沈斯朝的身影。他干什么去了?
上一次他没回来,就是迷了路,等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累得瘫坐在了路边。
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我拄着木拐出门了,沿着他可能出现的地方走了一遭。
傍晚的京城空荡荡的,带着些湿冷的气息。沈斯朝眼睛看不见,如果这时候迷了路,恐怕连个指路的人都没有。
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转头就往相反的方向跑。
在柳小姐的家门口,我看到了四处张望的管家。
一看见我,管家就像见了亲娘一样,赶忙把我迎进柳府:“喜鹊姑娘,快请进!”
我晕晕乎乎的,还来不及思考他为什么变脸这么快,就看见了在一众官服中谈笑风生的沈斯朝。
他脸上表情很少,话也不多,可旁边的人都是恭恭敬敬的,在他说完之前,绝不插话。
我知道了,他们一定也发现少爷很厉害,所以对我们的态度也变了。
柳小姐笑意盈盈的,站在沈斯朝身边。
虽然沈斯朝瞎了,可我还是觉得他们很般配,像画儿里走出来的。
沈斯朝说完了,就安静地闭上了嘴。他四下张望着,目光空洞无神。
我心想,都看不见了,搁这找啥呢?
管家走到我旁边,问我要不要喝点热茶,暖暖身子。
我瞥了他一眼:“不用了,我得回去做饭了。”
管家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我却飞也似的逃出了柳府。
沈斯朝不再需要我了。
我清清楚楚的知道,能帮他的只有柳小姐,从头到尾都只有她。
柳小姐要人脉有人脉,要资源有资源,是能拉沈斯朝出泥潭的唯一人选。
而我,拖着一条残腿,只能是个累赘。
我回到小破屋子里,认认真真做了最后一顿饭,老老实实吃完。
然后,悄悄收拾好东西,趁着天黑离开了沈府。
其实也没什么好拿的,我本来就空无一物,什么都没有,自然什么也都不能带走。
我只拿了本沈斯朝看过的医书,那本书他早就翻烂了,说是用不着了,放在角落里落了很多灰。
我嘿嘿一笑,这也算是个纪念吧,希望他知道了不会发火。
走到沈府大门口,看着熟悉的两个大字,我咧咧嘴,挥挥手。
再见了,我走啦。
出了沈府,我又成了孤身一人。
只不过冬去春来,天气终于开始暖和了。
而且很奇怪的是,我的腿居然慢慢好了起来,没有以前那么紫、那么疼了。
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吧。
要说我在沈府,那也不是什么都没学会的。至少,我知道了自己不必靠乞讨度日,我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无论多么丑陋渺小的人,都是有自己长处的呀。
就算犯了错,也可以积极弥补的嘛。
“他娘的,这就是你把菜倒在客人身上的理由?”掌柜的气呼呼的看着我,两撇胡子都要上天了。
我眼巴巴地望着满脸横肉,衣着华贵到发着金光的贵客,小声道:“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可以在这里打工赚钱,赔你一件新的。”
我的腿不是很方便,所以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下,洒了点菜叶子出来。
“新的?”客人嫌恶地看了我一眼,往后退了两步,“把你卖了你也赔不起!丑人多作怪,今天真是晦气!”
说完,他抡圆了粗壮的臂膀,就要往我脸上打。
掌柜的当做没看见,账房先生赶紧低下头继续拨算盘,店小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打就打吧,好歹让他消消气。只是这一巴掌下去,我的脸估计要肿半个月。
我突然想起了沈斯朝,那个猫憎狗嫌,被说成是“不就有个好爹”的纨绔少爷。
他从来都不打人,无论多生气,都不。
最多就是骂两句,摔点杯啊碗啊什么的。
我出来干活,碰上了许多不讲理的客人、仗势欺人的狗腿子,跟他们比,沈斯朝简直就是温文尔雅的君子。
他不应该被大家讨厌的。
“住手。”
清灵的声音传入耳畔,像从山谷里飞出来的百灵鸟。
贵客眉毛一挑,回过头去刚要破口大骂,在看到百灵鸟的那一刻登时腿就软了。
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因为他倒我身上了。
“她欠你多少,我来赔。”
贵客哆哆嗦嗦:“不不不,哪里敢敢敢劳烦您,一件破衣服而而而已,我先走了,改日登登登门拜访令尊!”
这咋还结巴上了呢,刚刚骂我骂的不是挺酣畅淋漓的吗。
说完,他拉上随从匆匆忙忙就离开了,他走的时候,腿似乎还没硬起来呢。
这时候我才看清百灵鸟的脸。
这张脸我熟,不久前才见过。
方、方、正、正、的。
顾小姐把我拉到雅座,看着我吃了十张春饼。
“别着急,没人跟你抢,吃完还有。”顾小姐微微皱眉,“喝点热茶,别噎着了。”
“谢谢顾小姐。”我狼吞虎咽,随即也觉得有点不太好意思,就放慢了吃的速度,一边打量她,一边啃饼。
顾小姐还是和以前一样,温柔中带着点坚毅。她的衣服更好看了,首饰也更亮堂了。
看来没跟沈斯朝成亲,是顾小姐的幸运。
“你家少爷最近怎么样了。”顾小姐关切地问。
“少爷他……”我想了想怎么说合适呢,“他挺难的,每天都很辛苦,还好一切都在慢慢变好,我走的时候,他被很多大官围着呢。”
顾小姐点点头,“他很聪明,会东山再起的。”
又看了看我的腿,迟疑地问:“好不容易熬过了苦日子,怎么不留在沈府?听说,一直是你照顾他的。”
我低头啃着大饼,咂摸咂摸嘴,说出了这么久以来第一句违心的话。
“我看不上他。”
顾小姐走的时候,给了我不少钱。我这才知道,顾大人又升官了,不知道叫什么官,反正是比尚书大人还要大的官。
顾小姐让我拿着钱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她说,这些钱是你应得的。
我知道,沈家被抄家的第二天她走了,被顾大人绑回去的,她心里始终有个坎。
我说,要我收下钱可以,顾小姐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别告诉他,陪在他身边的是我。”
06
我拿着钱走了,到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离京城很远,听不见车水马龙的喧嚣,像个不问世事的高人。
我开了一家小酒馆,在沈家打杂的时候,我经常在酒窖里忙上忙下,学会不少酿酒的手艺。
顾小姐给的钱很多,足够我盖好几层楼。不过我没那么贪心,就盖了两层。
第一层是给客人用的,第二层是给自己用的。
我一个人当然住不了一整层楼,其实我只用一个房间就够了。
剩下的几个屋子,都给了我捡来的孩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之中,也不总都是幸福的人。
跟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相比,我算很幸运的了。
我一共捡来六个孩子,三个男孩三个女孩,都是我在路上碰见的流浪儿。
脏兮兮的小手,冻得通红的小脚,衣服破破烂烂的。
我瞄了一眼怀里剩下的银票,拉着他们,豪气地说:“姐姐带你们吃好的去。”
那天春光正好,我把他们叫到院子里,一个一个像小萝卜头似的,整整齐齐排列好。
别说,自从跟我回来之后,他们吃饱了,穿暖了,刚来的时候一个字都不肯多说,现在叽叽喳喳的跟一群小麻雀一样,哎呦烦死我了。
人齐了,我郑重其事地说:“今天把大家叫来,只有一个目的。”
小萝卜头们的眼中闪着奇异的光:“姐姐又要干什么呀。”
我背着手,板起脸:“起名字。”
孩子们对名字是陌生的。他们没有名字,也没人在乎他们的名字。
喂、要饭的、乞儿……就是他们的名字。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了我,我给他们起名字。
“名字!”小麻雀们炸了,一挑三尺高,“我也可以有名字吗?真的吗?”
“名字不是父亲才能给起的吗?”
我认真地说:“当然不是,你们每个人都可以有名字,有了名字,你就有了一个真实的身份。”
“好呀好呀,姐姐快给我们起名字吧!”
“别着急,”我拿着从沈府顺出来的那本医书,洗干净手,一页一页翻着,“起名字可是个含金量很高的活,名字要和你的性格呀、长相呀合得上才行。”
年龄最大的小麻雀问:“什么叫合得上?”
我刮了刮她的鼻子:“京城首富家的少爷,叫狗蛋你觉得合适吗?”
小麻雀摇摇头:“不合适。那姐姐你看我叫什么名字好?”
我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对着她左看看,右看看,抱起来转了个圈,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看了一遍。
她满怀期待地昂着头:“怎么样,姐姐想好了吗?”
我神色沉重地点点头。
“你就叫老大吧。”
本来想给他们起个好听点的名字,可又觉得他们还小,不如老大老二老三老四来得习惯。
我坐在房间里,咬着笔杆,看着天书,妄图从中选一些好听又好记的。
等他们长大一点的时候,就重新起名字,教他们写字。
我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下熟悉的草药,三七,山香,白芍,瞿麦,这些名字都不错的,男孩女孩都合适。
挑完了,我又把医书合上,用胳膊碾平了,小心翼翼地放在床头。
虽然这里偏远得很,可时不时的,还能听到京城传来的消息。
我知道,顾小姐嫁给了丞相家的大儿子。
沈斯朝一飞冲天,成了京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大夫,常常千金难求。
不仅如此,他还治好了三皇子的腿,将老爷从大狱里救了出来。
夫人管家也欢欢喜喜回府了,又把沈府上下修葺了一番,面积扩大了两倍还多。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我就知道,少爷他行的,他是最厉害的。
这时候他在干嘛呢,应该是坐在金山银山上,叼着根柳枝,闭眼摸脉吧?
说来也奇怪,我的腿一天比一天利索了,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的风水好的原因,一口气来回上二楼,不费劲!
腿好了,生意自然就好了,来这里喝酒的人越来越多,小金库也越来越鼓。
我坐在柜台后边嗑瓜子,一边嗑一边想,这些钱分成六份,明年老大就到了念书的年纪了,到时候书包啊笔墨纸砚啊都得备上。
嗯,老四又把床给尿了,得给她多买几床褥子。
老六昨天把客人的辫子给剪了,我得上门赔礼道歉去。
我笑意盈盈,一切都在慢慢变好呀。
酒馆里很是热闹,这里天高皇帝远,人们唠的都是家长里短,今天丢了两根柴火,明天羊圈里多了头牛,听得我直跟着乐。
“听说了吗,京城那个,柳大人的嫡女成亲了!”一位大爷咬着花生米,喝得脸红脖子粗,“我怎么知道?嗐,我家婆娘给柳府送鸡蛋的时候,正赶上大婚呢!回来就跟我说,那新娘子真好看啊,像江南水乡里走出来的美人儿!”
“跟她成亲的是谁?这我可没大听清楚,好像是姓沈的,也是有钱人,门当户对!”
我跟着大家一起笑,听他们羡京城高门里不为人知的幸福生活。
酒馆打烊了,我还不能休息,吭哧吭哧地收拾着锅碗瓢盆。
老二特别懂事,跟着我一起又擦又洗的。
她小心翼翼地擦了一会儿,用蚊子大点的声音问我:“姐姐,你不高兴了吗?”
我噗嗤一声笑了:“没有呀,姐姐高兴。”
“哦。”老二不再说话,低下头干得更加卖力。
夜深了,老大带着五个弟弟妹妹去睡觉,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抬头望天。
脚下的沙子被风吹得哗哗响,没来由得我就想起了那年冬天,沈斯朝轻轻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我写字。
“竖,从上往下,横,从左往右。”
我伸出手,弯着腰,撅着屁股在沙地上划拉,却怎么也写不出一个完整的字。
我懵了一会儿,自嘲地笑笑,会写又怎么样呢,没有人需要了。
他现在,应该和心爱的柳小姐,过得很快乐吧。
第二天,我照常在房间里休息,翻翻天书,哼哼小曲,给老四换床褥子,哄老五别跟鸡抢吃的。
白天酒馆里不会有什么客人,一般都是晚上来,所以我还乐得清闲。
几个小麻雀楼上楼下玩闹着,把楼梯踩得咚咚响。
“你们慢点!”我在房间里大吼,“不许摔了!”
养孩子真他娘的累啊。
老大颠颠儿地从楼下跑上来,扒着我的门框喊:“姐姐,来客人了!”
我刚洗完褥子,躺在床上,还没休息够呢。
“谁啊,大白天的,跟他说我们打样了。”
过了一会儿,老大又哒哒哒跑上来。
“姐姐,他说你必须得见他。”
哟呵,这人谁啊,怎么不讲理呢?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老大,你没说咱们打烊了?”
老大委委屈屈:“我说了,可他说,你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来见他的。”
我面带微笑:“他叫啥?”
老大眨眨眼:“他说他叫沈,斯,朝。”
我特么一个激灵就滚下了床,把老大吓一跳。
我一脚蹬在鞋上,脚后跟也来不及提,拉着老大就冲到了门外。
“叮当叮当,叮叮当当……”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冲到楼梯上我突然刹住了脚步,老大一个猛子就摔下了楼。
她揉揉发疼的脑袋,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姐姐,淡定。”
门口的少年个子很高,影子在正午的地上拉得老长。
他一手撑着门框,另一只手提着金色的铃铛。小铃铛泛着柔和的光,声音清脆响亮,在小小的酒馆里回荡。
脸还是那张脸,能让京城少女飞蛾扑火的好看,只是比起以前的玩世不恭,更多了一分,说不出来的味道。
他牵起嘴角,低低地笑了,第一次开口叫我的名字——
“喜鹊。”
我懵了,懵了好吗。我让老大使劲掐我一下,老大默默地拧了拧我的胳膊。
好疼。
疼的好真实,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相反的,惊讶和欣喜漫过了我的四肢百骸,那一瞬间我的胸腔都要被挤破了。
还是老大把沈斯朝扶进来,我才赶忙给他倒了杯热茶。
他还是看不见,不过眼神不再涣散了,挺有神的,像天上的星星。
我们沉默了很久,久到老四又把床给尿了,我赶紧起身,尴尬地挠挠头:“我去给老四换褥子。”
沈斯朝神色柔和,再也不像当年那样纨绔不羁,屁大点事就要骂人。
他笑眼弯弯:“好。”
换完褥子回来,我们又面对面坐下,明明是平坦的凳子,我屁股却像针扎似的。
这时候我有点羡慕他,看不见,可不就不用尴尬么。
“少爷,我给您拿壶酒去,店里最好的。”
我心虚地走着,还没走到楼梯口,他又叫住了我。
“喜鹊。”
“啊?”
“我不是来喝酒的。”
我低着头没说话,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我看着他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两条大长腿笔直笔直的,脸上的笑坏坏的。
他靠近了我,身上散着草药的清香,我觉得比以前浓郁的香气好闻多了。
我深吸一口气,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少爷,咱们这样不好。”
他乐了,“有什么不好,嗯?”
我瞥了他一眼,“你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不应该这样。”
他哑然失笑:“我有家室了?我怎么不知道。”
大猪蹄子,还装。
“你不是跟柳小姐成亲了吗?”
他像看傻逼一样看了我一会儿——
“没啊,成亲的是我堂弟。”
沈斯朝站在我面前,他逆着光,像坐沉稳的大山。
他的薄唇张了又合,几经反复。他舔舔嘴唇,脸上是少有的局促。
“喜鹊,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家么?”
我受不了,受不了高高大大的他像个小孩子,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我立刻就要化成烟一样。
我更受不了,名震京都,誉满天下的沈斯朝,一脸委屈地拽我袖子——
“你走以后,我都没有和别的女人,好好交往过。”
我轻轻开口:“真的么。”
我的眼睛也一片模糊,看不见他的嘴悄无声息地说着什么,只能听见一阵欢快悦耳的声音。
“叮当叮当,叮叮当当。”
.
沈斯朝是个浪荡公子,那年冬天大雪纷飞,他打赌输了,把狐朋狗友口中“最不祥”的乞丐捡了回去。
他们原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会有交集。他没想到,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盛极一时的沈家,只有那个乞丐陪着自己。
在得知她不认识字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她不是珍珠,珍珠会吟诗的。她叫什么来着,好像是个很土很土的名字。
他没奢望她会一直照顾自己,他是个瞎子,还是个废物,她图什么呢?
可她真的挺过来了,她像保护最心爱的宝贝一样护着他,带他下了城墙头,熬夜在他手心里写下她完全看不明白的字。
他想,哪怕全天下的人都在骂他,还是有个人把他当宝贝的。
他不能任由自己沉沦下去,她会失望的。
因此,当她说自己的腿变紫时,他慌了。沈府散尽家财,他都没有这么慌乱过。
他第一次怕失去点什么。
那天他去柳府,想求人给她治病。柳府家业大,宫里的人总认识几个。
他从没求过人,哪怕是为自己。
可这一次,他放下所谓的自尊,主动上了门。
没想到,柳府这一次热情地接待了他,还答应给她治病。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医术超人的名声已经悄然传遍了京城。
人们都说,沈嘉斌的儿子,那个纨绔,肚子里还真有点东西。
他欢欣雀跃,像只快乐的鸟一样飞进破旧的小屋时,她却不见了。
她再也没出现过。
因为这不知名的腿疾,他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这事成了他的心结,他用尽了手段,直到不慎打翻了药罐子,才终于得到真正的解药。
崖香,那味像空气一样常见,总是被忽视,却能力挽狂澜,治疗大疾的药。
那么普通,不起眼,却又那么重要。
就像她一样。
后来,他治好了三皇子,救出了父亲,自己也成了名震京师的少年神医。
只是每当他出诊,哪怕别人准备好了价值千金的药材,他也总要挂一小包崖香在身上。
小小的一团,乖巧地跟着他,随着他的步伐一跳一跳的,他觉得好安心。
沈斯朝慢慢摸索着,少女纤细的手指冰冰凉凉。
他掌心冒出了汗。
这次,他不会再给她离开的余地。
再也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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