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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8/11 10:49:00

信披违背深交所相关要求 博腾股份涉嫌故意虚假披露


摘要: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做法与深交所的相关要求相违背。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行人士与交流时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做法,已经违反了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今年深交所新出了一个关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的行业指引,对药品、生物制品行业的公司有明确要求。


博腾股份今日(24日)发布公告,公布了上申购中签结果与下配售情况,这标志着公司离正式挂牌上市越来越近。有业内人士指出,博腾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做法与深交所的相关要求相违背。更有律师表示,公司此前信息披露方面的做法“属故意虚假披露”。  信披未遵从交易所指引  本报此前曾报道,博腾股份的四成收入来自于创新药地瑞拉韦的两项医药中间体,而地瑞拉韦的化合物专利已于2012年8月25日到期,制剂专利将在2015年到期。FDA已于去年年底向两家仿制药公司TEVA和MYLAN下发了“暂时批准”的地瑞拉韦仿制药批文,这被认为将严重影响公司盈利前景。然而,公司在招股书中对相关情况只字未提。  报道刊发后引发反响。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行人士与交流时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做法,已经违反了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今年深交所新出了一个关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的行业指引,对药品、生物制品行业的公司有明确要求。专利到期、仿制药批文等情况,均属于明文要求必须披露的。”该人士介绍。  查阅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药品、生物制品业务》。其中第二条称,上市公司应当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药品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情况,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三)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销售额占公司同期主营收入10%以上的主要药品名称、功能主治、发明专利保护期、是否属于新药或者中药保护品种等;(五)本所或者公司认为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等。  就“博腾股份信披未遵从交易所指引”问题,采访了深交所,深交所办公室一位赵姓工作人员这样回复:“深交所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而博腾股份现在还未完成挂牌上市,属于拟上市公司。因此,现在我们还不能用相关行业信息指引来要求博腾股份。”  律师:公司涉嫌故意虚假披露  博腾股份不仅在招股书中对地瑞拉韦专利到期与仿制药批文下发的相关事宜只字未提,董事长居年丰更在上申购前的路演中表示:“地瑞拉韦的专利保护期很长,最后一项专利到2026年才到期。”而对于地瑞拉韦仿制药批文已被下发的相关提问,居年丰并未在路演中予以回答。  周三上午,《大众证券报》对博腾股份进行了采访,询问公司为何不将地瑞拉韦化合物专利到期和仿制药批文的情况予以披露。截至周四晚间发稿,公司并未予以回复。  “在未申购前,上市公司本来可以补充和更正的。尤其是媒体披露相关情况后,在路演中董事长还故意掩盖真相,就属故意虚假披露。”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刘陆峰律师表示。  刘陆峰进一步表示,如果是这种原因造成投资者损失,那么一经查实,公司和高管不仅要承担股民的损失这一方面的民事,而且可能会承担相应行政和刑事。   陶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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