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纪纲,你丫再折腾,哥把你弄去铸永乐大钟。刻上你的名字?不用刻了,你会连皮带骨融到钟里面,从此你就是永乐大钟,永乐大钟就成了你!唐赛儿!不要把白莲教那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教给小盆友嘛,会跟你学坏的.小盆友,你叫什么名字,什么?让娜·达克!圣……圣女贞……贞……,赛儿,我不是叫你。嘿嘿,小让娜,来大叔带你去看鲸鱼。不是不是,大叔教你偷梁换柱、瞒天过海、金蝉脱壳……有神马用?当然有用,你为什么要放羊、挤羊奶、织羊毛袜子呢?对滴,大叔教你的本事也是为了生存。靖难削藩,迁都修典,五征蒙古,七下南洋,我无处不在,却无人知道我在。乾坤入袖,锦衣夜行,低调!低调才是王道。
第章溪上何人品玉箫
正值盛夏,太阳像火炉般烘烤着山东青州府的大地。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豪雨,云河镇里的低洼处有很多积水,可是在烈日的肆虐之下,雨水很就晒干了,积水之后的地面湿润泥泞,再受烈日一晒,便裂开卷起一块块巴掌大小的土皮,光着腚的娃娃们赤着双脚在里边跑来跑去,把土皮一块块揭起来,当瓦片摞摞起来过家家用。
天气太热,除了这些兴致勃勃的小孩,其他人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除非要下地,否则都在门前屋后的阴凉地儿里乘凉避暑,路上没有几个行人。就算是浓荫如盖的大柳树在这鬼天气里也是一样无精打彩的,柳枝毫无生气地耷拉着,只有藏在树丛中的知了没完没了地聒噪,叫的人昏昏欲睡。
到了黄昏时候,燥热的感觉渐渐散去。夕阳西下,余晖似雾,放眼望去一片烟红,云河镇照月湾一带此时尤其显得清凉一些,因为这里有弥河支流形成的一个水湾,大约有五六亩的面积,湾中遍植荷花,四下里尽是柳树和桑椹树,是个消暑纳凉的所在。
不过村里人可不敢到这儿来避暑纳凉,因为这儿是青州杨家的别业私产。水湾里荷花长得很旺盛,满湾的荷叶一片碧绿,远远的有一叶小舟正行于其间,小舟过处,荷叶迎之避开,一缕箫音清如梵唱,随着那分开的荷叶逸向四面八方。
暮归的老农负着双手佝偻着身,手中牵一截绳头,慢吞吞地从远处田埂上走过,绳拖着一条瘦骨嶙峋的老牛,牛脊上坐着一个梳着冲天辫的小娃娃,小娃娃正自得其乐地玩着爷爷的斗笠。远处,车**的红日已经半没于天涯。
此情此景,如诗如画。
听到箫音,老汉向水湾这边张望了一眼。湖上碧荷丛丛,小船完全隐在荷花丛中,只能隐约看见一位身着素白色轻袍,头戴平定四方巾的年轻公坐在船头怡然吹箫,在他身旁还有一位撑着油纸伞的美人儿,一袭春衫,轻腰欲折,只可惜她是面朝那位公站立的,无法看见她的模样,只见到一头青丝,挽个慵懒的美人髻,乌鸦鸦的秀上斜插一枝步摇,衬得秀颈颀长,身段儿说不尽的风流,惹人无限遐思。
一看这副模样,老汉就晓得这是杨家主人携家眷从青州府到乡下来避暑了。老汉是个本份老实的农夫,见人家船上有女眷,再看未免失礼,这豪门大户可不是他这乡野村夫招惹得起的,老汉忙低了头,加脚步往前赶,不远处,镇上空已飘起了一道道炊烟。
清音梵唱般的箫声方停,婉转娇媚的菱歌又起,天边那轮红日便在这箫与歌的转换间渐渐没于地平线下。
今天的确是杨家主人到乡下别庄避暑游玩来了。杨家的主人姓杨名旭,字文轩,今年刚及弱冠。
杨家在青州本来只算得一个中等殷实的人家。四年前杨家老主人杨炳坤病逝的时候,把兴步维艰的的家当一股脑儿交到了他年仅十六岁的独生杨旭手中。旁人都以为杨家要从此败落了,杨旭接手家业的头一年确也没有显出什么本事来,漫说是开拓,就是守成也嫌不足。
可是谁知从第二年起,这杨旭便有如神助一般,不管是经商种地养马开矿,简直是无往而不利,家中迅置办起了店铺、作坊、田地、马场……,财富像滚雪团一般暴增,如今已跻身青州十大豪门之列了。
三年孝期刚过,杨文轩杨公又参加府学,一举考中了诸生(秀),有了功名在身,又有一份偌大的家业,杨旭公马上就成了青州府炙手可热的未婚青年,也不知有多少缙绅人家眼巴巴地盯着他,想把这位杨公招为自己的女婿,媒人蜂拥上门,把杨家的门槛都踏平了。
莫道君行早,有早行人。可惜了,杨府肖管事却对媒人们说:“抱歉的很,我家少爷自幼便由老爷作主,在应天府老家那边订下一门亲事了,我家少爷早晚是要回乡成亲的,正所谓富不易妻,贵不易交,易号再娶的事,我家少爷是不做的,诸位一番好意,老肖代少爷谢过了,抱歉,抱歉……”
既然名草有主,此事自然休提。可也怪,这位杨家少爷已至弱冠之年,又已功成名就,说起来也到了成家的年龄了。如今三年守孝之期已过,再无任何障碍,可是却从不见他张罗着回乡娶亲,甚至对应天府老家有些什么亲人都讳莫如深。除了打理自家生意之外,这位杨公便与三五知交好友到处浪荡,游戏风尘,骑马、喝烈酒,逛高档的青楼,找漂亮的女人,一年功夫下来就博了个寻花问柳的坏名声。
杨文轩虽然在外面风流倜傥,却从来不往家里领女人,如今他携女到自家别庄避暑,这还是头一回,显见这个女是极讨他的欢心了。
小舟在距岸约一丈处停下,岸上斜生的一株老柳枝干探向湖面,将万千柳条轻垂于舟上,晚风渐起,柳枝婆娑,杨大少爷赤着双脚,盘膝坐在船头,手中提一杆钓杆,悠然自若,而那美人儿就在舱中忙碌起来,生起炭炉,做起晚餐。
切成薄片味道清香的嫩藕是从水湾里捞上来的,活蹦乱跳的虾是从河边柳树下的根须窝里掏出来的,至于肥鸡嫩羊还有老酒,也都是自己庄里养的酿的,另有一盘洗得黑玛瑙似的桑椹,看的人馋涎欲滴,这鲜的桑椹就采自湾边所生的桑椹树,细细数来,现在就差公爷再钓一尾肥鱼上来下酒那便功德圆满了,所有的食物,都是自家所产,极具野趣野味。
星光开始闪烁的时候,喧嚣了一天的知了也累了,湖面上静谧下来。杨大少爷与那美人儿推杯换盏,自得其乐,时不时的那美人儿还轻舒玉臂,咯咯娇笑着环住杨大少爷的脖,亲亲热热地与他来一个香艳的“皮杯儿”。
只可惜这是杨家的别业私产,外人不敢在这里游荡,家仆小厮们也早早识趣地避开了去,有幸见此一幕的唯有那瞪大双眼,伏在荷叶上使劲鼓着肚皮的几只蛤蟆。
当天边一轮弦月斜斜挑起的时候,小舟里杯筹交错、昵声笑语都消失了,倒是隐隐传出些“啾啾唧唧”的声音。
杨旭解衣宽袍,袒腹仰卧,左手钓杆垂在湖面,右手提着一只酒壶,望一眼满天星斗,饮一口自酿的美酒,怡然自乐。
“香唇吹彻梅花曲,我愿身为碧玉箫……,呵呵……呵呵……”
美人儿那滑滑嫩嫩的俏脸正埋在他股间,云鬓花颜频动,花枝辉耀步摇。檀口雀舌吞吞吐叶,吮弄之间弄得他魂消魄荡,欲仙欲死,身下那叶小舟受力之下,也是浮浮沉沉的,荡起几多令人遐思的涟漪。
这个名唤听香的美人儿当真不错,生就一副如花似玉的俏模样,做得一手赞不绝口的美味佳肴,服侍人的本领是了得,若非如此,前几日往泰州府去时,杨公也不会花了两百贯宝钞的高价把她买下,即便以杨公惯入花丛的风流本事,也禁受不起听香的唇舌拨弄,他的双腿渐渐绷直,脚趾弯起,呼吸也急促起来。
鱼儿咬钩了,夜色朦胧,看不见鱼漂儿沉入水中,可那鱼线绷得笔直,手上骤然受力,却是能感觉到的。不过此时杨旭已臻极乐境界,哪里还有余遐去理会咬钩的肥鱼,他闷哼一声,忽然丢了酒囊,酒水汩汩地洒向甲板时,他的手已已紧紧抓住听香的头,把她头上的步摇碰落,在船舷上一磕,“咚”地一声掉入水中,一头秀顿时如瀑布般披落。
恰在此时,“泼啦”一声,波分浪裂,小舟一侧的水中突然窜出一道人影。那人一按船舷,带着一身水飞地跃上船头,稳稳地踞蹲在船舷上,仿佛一只大号的青蛙,小船儿受重,向他那个方向猛地一沉,可他的双足紧紧扣住船舷,竟是一动不动。
听香身一歪,“哎呀”一声叫唤,就在这时,那人右手一扬,手中一道寒光一闪,恰如天边那轮弦月一般,一道清寒幽冷的光芒“噗”地一声便刺进了杨旭的心口。
“嗯”杨旭闷哼一声,尚未惊叫出声,那人推臂一送,双腿一弹,便立即倒纵入水,度如电光火石一般,从上船到入水,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如电光火石,自始至终都没让人看清他的模样。人不见了,唯有水纹剧烈的震荡着,摇碎了一湾月亮。
杨旭眸中带着惊恐和难以置信的光芒,那光渐渐散去,本来紧握鱼杆的左手也无力地垂在船舷,五指一松,咬钩的肥鱼便拖着那钓杆急急逃走了。
披头散的听香姑娘脸色苍白,神情有些呆滞,她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摸了摸自己濡湿的嘴唇,一股腥甜的味道便慢慢渗到她的口中,那是刚刚溅到她脸上的鲜血。听香身猛地一颤,一声凄厉、惊恐的尖叫便夺唇而出:“啊……啊……救命啊……”
受叫声惊吓,一只只蛙儿敏捷地从荷叶上跃入水中,“卟嗵卟嗵”声四起。
岸上不远处有一幢房屋,窗棂上还映着灯光,随着听香的惊叫,那灯光迅移开,然后门扉吱呀一声响,有人举着灯盏步走了出来,站在湾堤上扬声问道:“公,公?听香姑娘,出了什么事?”
“公……公他……杀……杀人啦……”
听香满口牙齿捉对儿打架,好不容易说出一句话来,却说的颠三倒四,不清不楚。
岸边那人闻言一惊,急忙丢了灯盏,纵身一跃,隔着一丈多远的距离,他竟然“嗵”地一声飞掠上船,准确地落在船梢,压得那小船儿一阵剧烈的摇晃,听香赶紧抓住船舷,连尖叫也忘了。
那跃上船来的人青衣小帽打扮,正是杨旭的贴身伴当张十三,他急急俯身,就着满天的星光月色仔细一看,一颗心登时凉了。他不是头一回见到死人,只看一眼,他就知道得杨旭已是死的不能再死,绝无复活的可能,他的脸色顿时变的一片铁青。
“死了?杨旭竟然死了!三年苦心栽培,大计刚刚有点希望,他竟然死了?”
张十三双手抖,心乱如麻,胸中一股愤懑,恨不得仰天长啸,泄得出心头这股恶气。他忽地转向听香,狠狠地盯着她,杀气腾腾地问道:“凶手是谁,如何刺杀了公,说!”
听香姑娘指着水面,颤声道:“不……不知道,那人……那人一下从水里跳出来,就……就杀了公,然后又……又跳进水里不见了,奴家……奴家连他是男是女都没看清……”
刚刚说到这儿,一阵风来吹得荷叶乱动,好像有人在底下轻轻摇动荷茎似的,听香姑娘一见,只道是那刺客去而复返,吓得再度尖叫起来:“啊!救命啊,他……他又来啦,救命……”
“住嘴!”
张十三怒极,反手一掌,一个清脆的耳光便扇在她的脸上,把听香的半边脸庞都打木了。听香是杨旭的女人,可从来没想过他的跟班小厮敢掌掴自己,不禁又是害怕又是惊诧,一时呆在那里,尖叫便也停了。
“怎么办?这可如何是好?”
张十三扼紧双腕,还没有拿定主意,就见远处有几盏灯笼晃动,原来是别庄中的下人隐约听到了呼喊声,只当是自家庄院里遇到了偷鸡摸狗的小贼,便打着灯笼,提着叉粪铲一类的农具,向这边寻了过来,一路上还大呼小叫的。
张十三牙根一咬,心中暗道:“杨文轩一死,我们数年心血便尽皆化为乌有了,这个责任我一个人可担不起。我暂且隐瞒死讯,先行离开此地,寻来他们再共商对策吧。”
主意既定,眼见灯火越来越近,张十三便对听香低声说道:“公离奇遇刺,船上却只有你一人,你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少爷是被人所刺,谁会信你?这场官司打到官府里,你便休想脱身了。”
听香哭道:“十三郎,真的不关奴家的事啊,奴家当时正在……正在……”
张十三厉声道:“闭嘴,公是何等人物,人命关天的大事,老爷们急着给府学和合城士绅们一个交待,谁会在乎你一个小女冤是不冤?民心似铁,官法如炉,一旦进了衙门,你纵然清白如水,老爷们也有得是法让你乖乖认罪。你若不想吃官司,便听我吩咐,由我作主,莫要胡乱声张。”
“是是是,奴家……奴家听你的,都听你的。”听香是个青楼里养大的姑娘,只懂得服侍人的把戏,哪曾见过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只骇得她六神无主,受张十三一吓,立即答应下来。
这时那几个庄中佃仆赶到岸边,向船上喊道:“公爷,出了什么事,可是有贼闯进了咱家么?”
“没什么事……”
张十三沉住了气,漫声说道:“公爷吃醉了酒,险些跌落水中,所以惊得听香姑娘尖叫起来。”
那岸上的佃户家仆们都知道自家公爷风流嗜酒的毛病,张十三又是少爷亲近之人,他说出来的话自然无人不信,当下便哄笑起来,七嘴八舌地道:“既然公爷无事,我等便退下了。”
张十三目光微微一闪,说道:“且慢,我刚刚收到城里传来的消息,有些生意上的事情急需公爷赶回去处理,公如今酩酊大醉,难以起身,你们来的正好,去把公的马车赶到水边来,我和听香姑娘要扶公马上回城。”
一柱香的时间之后,云河镇杨府别庄的大门洞开,张十三驾着马车疾驰而出,迅投入了茫茫夜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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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鞘藏寒气绣春刀
青州府外南阳河畔,有一户酒家。这家店既卖酒,也卖茶。
酒家的店面极小,掌柜、厨和店小二都是店主刘旭一人,平时除了不远处那座村庄的百姓们会来沽点酒,就靠南阳河上往来的客船上临时下来歇脚的客人和打渔的渔夫们来照应,所以生意非常冷清,这店主也无心经营,时常收了酒旗茶幡茶去寻些别的生计,过往船只和左近居民都习惯了,一见门前杆上没了酒旗茶幡,便也不再过来。
今天这家小酒店似乎就已打烊了,门前那根细竿上光秃秃的,可你要是走近了,就会现茶幡酒旗虽然收了,门板却未全部安上,起码还留了两块门板的缝隙来通风换气。店里面静静地坐了几个人。
四个人围桌而坐,背门而坐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穿一身青衣,那服饰打扮,根本就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厮家仆,此人生得眉清目秀,只是唇薄眼细,脸色阴沉的白中透青,看着有些怕人,正是青州府杨家大少爷杨旭的贴身伴当张十三。
在他左手边端坐的是一个魁梧的大汉,这人穿一袭圆领皂衣,年约三旬,颌下一部粗髯,根根粗如钢针,生得是浓眉阔口,颇具英武之气,他的神情很冷,既没有蹙额嗔目,也没有咆哮如雷,就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一股杀气便从他身上静静地散出来。
张十三右手边却是一个胖,这胖四十多岁,大腹便便,圆脸肥腮,若是剃了头,再换身僧衣,恐怕就会有我佛弟把他当成“弥勒真弥勒,化身千百亿,时时示时人,时人自不识”的布袋和尚,还以为他老人家又来游戏人间了。
这个胖穿着一身团花交领的员外衫,头戴折角纱巾,衫是上好的棉布,却非丝罗,看来他家中虽然有钱,却只是个纯粹的商贾,既非士,也非农,所以没资格穿绸缎锦衣。如今是洪武皇爷坐龙庭,上下尊卑的界限分明着呢,谁敢僭越了规矩?
就在前两年,江南那边生过一件事,有十几个平民家的少年,因为家中富裕,买得起皮靴,所以都穿了靴显摆,跑到街头去踢键,结果被巡街公人抓个正着。那时皇帝老爷刚刚下诏:庶民、商贾、技艺、步军、杂职人等一律不许穿靴。有人顶风作案,自然要严惩不贷。后十几个倒霉蛋都被砍了双脚。
有鉴于此,青州府虽然有点天高皇帝远的意思,可是家里有钱却没资格穿华服锦衣的商人老爷们,也只好在家里穿穿锦衣丝罗抖抖威风,一旦出门的话,外面多少是要罩上一件布衫的,夹着尾巴做人至少太太平平,谁也不敢公然招摇,直接挑衅大明洪武皇帝的威严。
这胖眉毛很淡,天生一双笑眼,那双笑眼的眼角此时正在不断地抽搐,额头鬓角也在不断地淌着汗,肥胖的手里紧紧抓着一块洁白的手帕,不时地擦擦额头腮边流下的汗水。
张十三对面坐着的,就是这家小酒店的店主刘旭了,刘掌柜的生就一副老实憨厚的相貌,穿一身青粗布的直掇,襟角掖在腰带里,两只袖挽着,露出板板整整的一截里衬,他的嘴唇紧紧地抿着,一脸苦大仇深,好象坐在他旁边的这三个人都是吃霸王餐的食客。
皂衣大汉是青州知府衙门的一个检校,名叫冯西辉。检校是官,虽说比九品官还低一些,只是个不入流没有品的小官,可那也毕竟是官,平民百姓见了他是要唱个肥喏,尊称一声大人的。
圆脸胖姓安,名叫安立桐,是青州安氏绸缎庄的掌柜,经常往江南一带去采买丝绸,再运到北方来贩卖,家境殷实、身为一方富贾,腰缠万贯,在官场上他一个纯粹的商人固然屁都不是,可他家里有钱,平民百姓们见了他,就得巴结着唤一声员外老爷。
天很热,店里的气氛却冷的可怕,四个人都阴沉着脸色,一言不,压抑的令人窒息。过了许久,安员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道:“杨旭死了,咱们的差事算是办砸了,现在该怎么办?大家都这么闷着不说话,也不是个事儿呀,冯总旗,咱们这里边您的官儿大,您得给大家伙儿拿个主意成啊!”
冯检校的嘴唇动了动,丝丝的好象在冒凉气儿,好半天幽幽地道:“拿主意?拿什么主意?四年前,你我四人奉命离开应天府,潜入这青州城,足足耗费了四年的时间,把佥事大人能够动用的全部财力、物力和人脉都用上了,这把杨旭扶持起来。上个月,本官刚刚给佥事大人递了消息,说杨旭已成为齐王心腹,大人可以开始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了,谁曾想……,谁曾想就他妈这么一转眼的功夫!”
冯检校狠狠一捶桌,茶杯一齐跳了起来,冯检校这恨声道:“杨旭让人宰了,消息一旦传到佥事大人耳中,我们会是什么下场可想而知,几位,罗大人的手段你们是晓得的,若不想落得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下场,那就自我了断,寻个痛吧。”
想起京里面那位大人杀人不见血的厉害手段,几个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刘掌柜喘了半天粗气,咬牙切齿地道:“真他娘的,哪底是哪个乌龟王八,杀谁不好,偏偏杀了杨文轩,杨文轩一个身世清白的诸生,又不是什么江湖人物,他能得罪了谁,竟然莫名其妙就……,啊!大人,你说会不会……是咱们的身份暴露了?”
张十三一声冷笑,对这位年长他近一倍的同僚毫不客气地训斥道:“你是人头猪脑么!我们行事如此隐秘,怎么可能被人察觉?退一步说,如果我们真的暴露了身份,谁会对我们不利呢?唯有齐王,可若是齐王下的手,他需要用行刺的手段?他会只杀杨旭?
就算我锦衣卫风光的时候,在王爷们眼里有几斤份量?应天府五军营的那两位指挥大人是怎么死的你忘记了么?他们就因为冲撞了一位进京朝觐的王爷仪仗,就被王爷使人当街活活打死,结果怎么着了?这位王爷不过是被皇上训斥几句了事。
除了造反,根本就没有能加诸于藩王身上的罪过,真就是有什么惹了众怒的罪行,那也是王爷犯错,长史代罪,除非是谋逆大罪,否则普天之下谁动得了皇?如果杨旭之死真是齐王授意,齐王要杀我们就像辗死一只蚂蚁般容易,用得着这般藏头匿尾?”
安员外搓着手,忧心忡忡地道:“眼下追究杨旭的死因有什么用处,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向罗大人交待啊……”
张十三冷冷地道:“杨文轩一死,我便抹去了船上的痕迹,用车把他载来此地,消息此刻还未张扬开来,我连城都不进,而是把诸位约在此地相会,就是想要大家一起来商量对策,我……是没有办法可想的。”
安员外脸色苍白地转向冯检校,说道:“冯大人,你看……要不咱们把这里的情形向大人如实说明?杨旭之死完全是一个意外,罪不在你我,咱们是无辜的,眼下又是大人用人之际,说不定……说不定大人会放过你我呢。”
张十三又是一声冷笑:“吃的灯草灰,放的轻巧屁!罗大人几时这般心慈面软过了,应天那边现在的情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锦衣卫现在处境何等艰难,想要翻身,依赖的就是咱们了。四年前,大人还能给咱们提供一些帮助,帮咱们扶持一个杨文轩出来,现在,大人已不可能再给予我们任何帮助了,大人的全部希望都葬送在咱们手里,你还指望大人会饶恕你吗?”
安员外汗流的急了。
张十三在这四个人中地位有些特殊。四人中以冯检校为,但要说到与应天府那位罗大人的关系,张十三是罗大人的心腹,因此除了面对冯检校时他还能保持几分尊敬,对其他两人却是呼来喝去,丝毫不假辞色。安员外和刘旭早已习惯了他的跋扈。
就在这时,门外有人喊道:“店家,在下捕了几尾鲜鱼,不知店家这里收吗,在下的价钱很公道,比起鱼铺里来可要便宜多了。”
刘掌柜正在心烦意乱之中,挥手便嚷:“去去去,老今儿不开张,酒幡茶旗都收了,你看不见?”
他一面骂一面抬头,待他看清店外那人模样,整个身顿时一震,就像遭了雷击似的僵在那儿不动了,冯检校三人察觉他的神情有异,立即扭头向门口望去,这一看,三个人也是大吃一惊。
杨旭!
那个昨夜死掉,现在正藏在后院马车中,因为天气太热尸体都已要臭的杨旭,居然一副叫化装扮,活生生地站在店门口,手里提着一串大小不一的鱼,用柳枝穿着鱼鳃,看起来那都是刚捕来的鲜鱼,鱼尾偶尔还会有气无力地摆动几下。
他的头蓬乱松散,胡乱挽一个髻,横插一截树枝作簪,身上披一条破破烂烂的短褐,下摆处残破的如丝如缕,下身则是一条变了颜色的灯笼裤,用草绳儿胡乱系在腰间,小腿上打着绑腿,脚下是一双破草鞋,露着脏兮兮的脚趾头。
惊魂稍定,四人现这人与杨旭还是有着些许不同的,先这人的举止气度与那风流倜傥、年少多金的杨公相去甚远,不过这倒关系不大,就算是皇帝老穿一身叫化行头往街角一站,手里托着破碗,也绝不会再有那九五至尊的威风气派,很大程度上,这是衣装的问题。但是此人比杨旭结实一些,肤色也要比杨旭黑的多,另外就是一些无法确切说出的因素,完全是一种感觉,一种陌生的感觉。
冯检校四个人用“找碴”一般挑剔的眼光仔细地审视他,甄别着这这叫化与杨旭的区别,现二人的区别实在是微乎其微,如果不是他们已经见过了杨旭死的不能再死的尸体,真要以为这人根本就是杨旭稍作打扮,特意扮成了叫花来戏弄他们。
今天没开店,窗都关着,只在店门口敞着两扇门,所以室内光线很暗,那人看不清店中人的神情,店中四人却能把他看的清清楚楚。这个人虽是一身寒酸,可是五官相貌却与杨旭一般无二,如果让他换去这一身乞丐行头,再好生打扮一下,可不就是那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风流公杨旭么?
冯检校和张十三的目光相继亮了起来。
那人站在门外,看不清店中众人的神情,却能感觉到他们正在怪异地打量自己。他那来历不明的身份在这对户籍人口控制严格的时代对他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威胁,为了避免麻烦,他一路行来连城都很少进,要不也不至于混成这般形象,此时察觉情形有异,立即提高了他的警觉,他打个哈哈道:“店家若是不买,我自离开便是,何必这么大的火气呢,打扰了。”说罢提了鱼就走。
安员外喘了口大气,惊叹道:“你们看到了么,看到了么,这人竟与杨旭长得一模一样,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要不是杨旭的尸体就在后面车里,咱们几个刚刚还亲自验看过的,我真要以为是杨旭活过来了!唉,为什么这短命的乞丐不死,不该死的杨旭却死了呢?”
安员外长吁短叹着,冯检校和张十三已慢慢扭过头去,用一种看白痴似的目光看着他,安员外被他们看的有点毛,他摸摸自己的鼻尖,讪讪地问道:“呃……我……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张十三挪揄道:“安立桐,我以前只觉得你蠢,却没想到你比猪还蠢。”
安员外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结结巴巴地问道:“我……我又怎么啦?”
冯检校对刘掌柜沉声吩咐道:“你跟上去,盯住他,看他何处落脚!”
刘掌柜点点头,先返回内间,片刻功夫竟提了把刀出来,冯检校皱眉道:“跟踪一个叫化,还需要带刀?这把刀亮出来,一旦落入有心人眼中,岂不是一桩天大的祸事?放下!”刘掌柜讪讪地放下刀,闪身出了店门。
安员外这反应过来,惊叫道:“啊!我明白了,大人,莫非……莫非你想用这乞丐鱼目混珠?”
张十三刻薄地道:“老安呐,我方说错了,其实你比猪,还是要聪明那么一点点的。”
冯检校却没有说话,而是拿起了搁在面前的那柄刀。这是一柄狭长略弯的刀,轻便灵巧,易于近身搏斗,缅怀地看着这把刀,冯检校的目光渐渐热切起来。他拇指一按卡簧,利刃呛啷一声弹出半尺,冯检校的指肚轻轻拭过锋利的刀锋,喃喃自语道:“绣春刀啊绣春刀,要到几时你的威风能重现人间?”
一刀在手,一股无形的杀气已冲霄而起,漫过了南阳河畔的一草一木、一水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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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妍若春花人如草
安员外被张十三损得脸色涨红如猪血,却又作不得,只得期期不语。
张十三思忖片刻,又担心地道:“大人,杨旭此人交游广阔,朋友众多;他是青州富绅,府中管事、下人也不少;齐王府里也有许多人认识他,就连齐王也和他见过面。若是让他做杨文轩的替身,在什么场合露上一面,说上几句话,那倒不难,可是若让一个叫花顶替杨文轩这样的富家公,时间长达半年、一年甚至久,恐怕婢为夫人,终不似真。”
冯检校叹道:“你纵不提,我又岂会不知,只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么?死马当作活马医,总得试一试吧。十三郎,若与大人论起亲疏远近,我不及你,如果大人追究起来,或会对你网开一面,而我们……,我们都有父母妻儿,但有一线生机,总是不想放过的,大家共事一场,还望十三郎念在你我兄弟情谊,慨施援手。”
张十三微显犹豫之色,冯检校贴近了他的耳朵,低声道:“真正的杨文轩已经死了,如果此人真能取而代之,便是你我手中一个傀儡,到那时,杨家的万贯家产……”
张十三心中怦然一动,不由点了点头,低低应道:“十三纵受上宠,事败怕也难逃惩罚,你我本该同舟共济,十三但凭大人吩咐就是。”
冯检校喜道:“如此就好,十三郎平日一直跟在杨旭身边,对他的脾气秉性、谈吐举止、喜好兴趣、来往交游再清楚不过,如何能让此人摇身一变成为杨旭,这点铁成金之人非十三郎莫属。”
说到这里,冯检校看了眼憨态可掬的那尊“佛”,眉头微微一皱,若非这几年他们的势力江河日下,人手严重匮乏,如此大事,怎么也不会派这么一个其蠢如猪的家伙来,此人毫无用处,反倒成了累赘,冯检校放心不下地嘱咐道:“安立桐,此事关乎你我身家性命,十三郎若有所需时,你当全力配合,尤其是你的嘴巴要管严一点,万万不可对任何人泄露分毫,记得了么?”
安员外点头如小鸡啄米:“卑职明白,卑职明白。”
张十三目光一闪,低低说道:“大人,除了你我四人,还有一人是知道真相的。”
冯检校自然知道他说的是谁,他默然片刻,淡淡地道:“那就让她去死吧!”
安员外听了紧张地咽了口唾沫,又开始不停地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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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院的一间房屋内,听香姑娘瑟缩着身坐在炕头,身都僵了也不敢动上一动,炕里面就是杨文轩的尸体,她不敢挪动身。昨夜那人还是一位风流倜傥的温柔男,水上荡舟、荷中吹箫、柳下垂钓、在满天星光月色里与她恩爱缠绵……
她被公买回来不足半个月,本以为终身有靠了,可谁知……
听香没有想过去报官,她害怕。张十三说的那番话她一直牢牢地记在心头,从小到大,她学的都是如何取悦男人的本领,其他的一概无知。她也没有想过要逃走,她只是一个弱女,她不明白为什么要逃走,不知道逃走之后又能去哪里,她的人生就像一根纤弱的藤,根本离不开男人这棵树。
她当然不懂张十三为什么要隐匿主人遇刺的消息,并且偷偷把她带到这家城外小店里来,看起来他和这里的店家还很熟悉。她只是猜测……,或许十三郎担心杨公的去世,他这个伴当的地位也将不保,杨府里主事的人一直是肖管事,十三郎和肖管事向来面和心不和,他唯一的倚赖正是自己唯一的依靠----杨文轩。
所以……十三郎隐匿消息,或许是想卷带一笔财帛远走他乡,那么他留下自己的原因也就呼之欲出了,听香知道自己有多美,对男人有多大的诱惑力。
那么,我以后就要做十三郎的女人了?
十三郎自然不及杨公的风流倜傥,人品俊雅,也没有公的万贯家产和秀功名,不过……不过若是他肯善待于我,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只是一个侍妾,公死了,就算我不会因为这场官司身陷囹圄,唯一的结局也只有被转卖掉,谁知那时花落谁家呢。
正胡思乱想着,门吱呀一声开了,听香身一抖,这看清进来的人是张十三。
“十三郎……”听香赶紧挪身下地,怯怯地叫,语气有些讨好的味道。
“嗯!”
张十三点点头,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长委地、双腕如藕、眉如远山、眸如点漆,阳光透过窗纸滤入,映在她的身上,身姿婀娜,肌肤如玉,果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尤其是她那楚楚可怜、温婉顺从的神情,是叫人油然生起呵护之念。
她正是花一般的年纪,谁是那护花的人呢?
张十三微笑着,很温柔地道:“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想了个万全的法,走吧,到店里吃点东西,我再细细说与你听。”
“是!”听香细细地应着,张十三这么一说,她加肯定了自己方的判断,芳心不免稍定,提起裙裾,轻轻随在张十三身后,温顺一如随在公身后时。
一出房门,微风起,撩起了她一头青丝。
听香这醒觉自己还是披头散的模样,这副模样未免不美,她忙放慢了脚步,轻轻挽起自己的秀,她希望尽量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些,让她的男人看着赏心悦目。
这么就想着去讨好另一个男人,并不是因为她对杨公无情,她只是很清楚,她不配谈情,也没人和她谈情,男人要的只是她的身,所谓情、爱,对她这种身份的人来说只是一种奢望。她只有这妖娆的身和一张漂亮的面孔,她给男人乐,从男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权利,仅此而已。
张十三感觉到她的脚步放慢了,停身回头,恰看见她举手挽的动作,于是向她笑了笑,笑容和煦而温柔。听香被他看到自己的举动,觉得被他看破了自己心意,不免有些害羞,于是轻轻地垂下了头,但是挽的动作却加了。
男人通常没什么耐性的,一个好女人不该让男人等她,这是院里的妈妈从小就对她耳提面命的话。
然而就在她低头的刹那,张十三的眼神忽然变了,变得像蛇的双瞳般冷血、残忍。
含羞低头的听香并没有看到,即便看到了又能怎样呢?她的人生从来就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
张十三一步闪到听香的面前,猛地攥住了她刚刚挽起的头。屋檐下有一口大水缸,张十三便把手中那一蓬青丝向水缸里按下去……
“啊!”只是一声短促的惊叫,听香的头便被埋进水里。
“为什么?”
听香满心的惶惑和惊恐,她想尖叫、她想求饶、她想问个清楚,可她一句话也没机会说出来,只要一张嘴,水就会灌进她的嘴巴。
张十三脸上始终没有一丝异样的表情,那冷漠而平淡的眼神,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在他手底挣扎着的生命,水溅到了他的脸上,他仍一动不动,攥住听香头的手却越来越用力,用力地向水下按去。
许久许久,听香的挣扎终于停止了,软软地趴在缸口,一动不动。
张十三慢慢放开手,听香纤柔的腰身半折在缸口,上半身完全倒在缸里面,头面埋在水里,偶尔还有几个气泡冒上来,水面上铺满了她乌黑的秀,就象一蓬旺盛的水草……
妍若春花,人贱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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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花回到他临时寄身的那座龙王庙,把捕来的鱼随手挂在阴凉处,颓然坐倒在一蓬杂草上。阳光从庙顶上的破洞里照下来,照着他褴褛的衣裳。环顾四周,庙门半倒,神像盘剥,蛛网处处,这就是他这今天的宿处了,轻轻叹息一声,他枕着手臂仰面躺了下去……
他叫夏浔,他本来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一年前的那个夏天,准确地说,应该是六百多年后的某个夏天,他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警校学生。
那天,警察找到了他,希望他能为警方做卧底。因为警方抓住了一个毒贩,而这个毒贩刚刚通过中间人联系到了一伙南方人,对方答应帮他搞一批货,双方还没有见过面,只通过中间人了解了一些彼此的情况,于是警察想找一个体形、长相、年纪与那毒贩相仿的人冒名顶替,以便人脏并获。
他答应了!
警校不包分配,如果这次卧底任务完成的漂亮,他将顺利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这对一个没有家世背景的人来说是一个求之不得的机会。为了这次行动,他查阅了大量资料,还去监狱里跟被捕的毒贩们学习他们的谈吐、黑话,了解他们的生活习惯,警方还找来一位催眠师教给他“自我催眠术”,让他给自己“洗脑”,从心底里接受即将扮演的毒贩角色。一切准备就绪,南方毒贩来了。
双方开始了长达半个多月的智斗生活,夏浔每天都得想办法让他们信任自己,他和这些人砍价商谈、陪这些人花天酒地,与他们一起出入**,渐渐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可惜,在后一次试探中,他失败了。那一次,毒贩们突然翻脸,以刀相逼,说是现了他的真实身份。
夏浔的办案经验还是太少了,他没有看出对方只是在诈他,一时沉不住气动手反抗,结果功亏一篑暴露了身份。经过一番浴血厮杀,他逃到了大街上,好心人打电话叫了12,救护车风风火火地赶来了,结果夏浔被撞飞了……
众目睽睽之下,他被撞飞起来的身就这么消失在空中,当他清醒过来时,就已身在大明洪武二十八年的湖州南浔小叶村了,时至今日,他也不明白到底生了什么事。
在他原本所在的世界一些非主流的报刊杂志上,为他留下了这样一笔记载:继英国诺福克第一旅一千多名官兵离奇失踪,加拿大安基柯宁村村民集体失踪,以及日本木下先生亲眼目睹的丰田轿车消失案,还有莫斯科地铁乘客与列车员神奇消失事件之后,世界上又生了一起众目睽睽之下的离奇消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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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夏浔醒过来后还穿着与大明百姓完全不同的服装,他几乎要以为自己过去二十年的生命经历完全就是一场荒唐的梦。他出现的地方是湖州南浔小叶儿村,这是一家堕户村,也就是贱民村。大明人户以籍为定,分为军、民、匠、灶,而贱民位列四民之外,夏浔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社会阶层。
其实贱民自古就有,商贾、皂隶、优伶、奴仆、娼妓、乞丐都是贱民,然而贱民也分三六九等,像商贾、皂隶、优伶虽位列贱民,其实和普通百姓相差不多,甚至地位、财富、社会关系比一些普通的良民百姓还要强得多,但是贱民中卑贱者,却是真正的挣扎在社会底层。
这样的贱民,大多是因为战争而被贬为贱民的人,他所在的这个村里的人,就是贱民中的贱民,他们都是元末义军领袖张士诚的部属。张士诚在元末群雄中算是数一数二的好人,他不奸险,能容人,他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减免赋税,江浙一带的普通百姓、士文人乃至豪门巨贾全都支持他。
正因如此,张士诚与朱元璋交战失利后困守孤城,尽管城中粮尽,一只老鼠都能卖出百余文的高价,皮靴马鞍等都被人煮食充饥了,可城中百姓仍愿与他同生共死。一座孤城,历时十月,内无粮草,外无援兵,军民一心,全力死守,给朱元璋的军队造成了重大损失。是以朱元璋破城之后,愤而将城中军民尽皆贬成了贱民。
贱民不许读书识字,不许务农做工,自然也就不能出仕做官,可怕的是,就算是改朝换代,贱民的身份也不会改变,从古到今,每一位开国皇帝坐了天下,都不会赦免前朝遗留下来的贱民,因为他们已经脏了。
只有在这样的地方,在这个社会底层百姓的聚居群落当中,没有人去追问夏浔的身份来历,没有人去计较他有没有路引户证。可他不想过如此低贱的生活,贱民们可以从事卑贱的工作,他连身份都没有,就算是做卑贱的工作都得偷偷摸摸。没有路引户证,他哪里都去不了,客栈不允许他入住、民居不向他借宿,商贾不收他做伙计,匠人不收他做学徒……,唯一的出路只有做乞丐或者做盗贼。
还有第三条路吗?
本来是没有的。
但是夏浔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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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再作冯妇
在小叶儿村,夏浔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来养伤。
在此期间,他尽可能地从救他回来胡大叔和村人们那里了解着有关这个时代的一切信息,包括坐卧行走、言谈举止,等到他的伤养好,一举一动和这个时代的人也没有太大的区别的时候,他告别了自己的恩人,信心十足地进城去了。
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他没有身份,在明初像他这样的黑户,比我国六七十年代找工作没有户口本、出门没有介绍信还要困难,他寸步难行,好几次还因为行迹比较可疑,险些被巡检捕们当成流民、逃犯弄进大牢里去,无可奈何之下,他又回到了小叶儿村。
小叶村的百姓对自己的贱民身份大多都已麻木不仁了,但是也有人不甘于这种身份,救他一命的胡大叔就是其中一个。胡大叔名叫胡九六,曾经是张士诚麾下的一员将领,他无法忍受世世代代永远不变的卑贱身份,无法接受自己乃至自己的孙连做一个农夫都成为奢望,只能从事打鱼、捕蛙、卖汤、吹糖人等小手艺,妻女则只能做媒婆、做奴婢、甚至从事皮肉生涯,所以他一生不娶,宁愿胡家绝后。
夏浔返回小叶村,帮着胡大叔打渔捕蛙维持生计,一老一少相依为命。胡大叔没有亲人,把他当成亲儿一般看待,从胡九六那里,夏浔不但学到了一身高明的水里功夫,还学到了胡九六当年纵横沙场的杀人功夫。夏浔并不甘心终老于此,他从只有自己了解的一些将要生的历史事件中,终于找到了一条出路,为此他耐心地准备了很久,当他准备告别胡大叔,再次去闯一闯这个世界时,积病成痨的胡九六却病倒了。
胡大叔是一个无依无靠的老人,是他的救命恩人,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这种时候夏浔无论如何不能弃之而去,他留下了,照料着胡大叔的生活,直到半年后胡大叔溘然病故。夏浔以孝身份,为胡大叔办了丧事。
曾经的胡大将军,后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只有荒郊野外的一坯黄土,祭拜了胡大叔之后,夏浔连村也没回,就直接踏上了征程,正如他当初来的时候一样,消失的无声无息。
他一路往北走,风餐露宿,历尽艰辛,打听着道路往北平府走,因为那里有一位燕王,名叫朱棣。夏浔知道,有一天这位燕王会以靖难的名义起兵,并且终成为永乐大帝。
他还知道,永乐大帝虽然同他老爹洪武皇帝一样心狠手辣,不是个好侍候的老板,不过这位老板有个长处,比起历史上许多开国明君包括他老爹朱元璋都强上许多的长处:他不干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事。
对敌人,朱棣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冷酷无情,但是对自己人,他却优渥有加,恩宠不尽,哪怕你在他还未成就大业之前便已死了,他也会记着你的功劳,把封赏还报在你的家人、你的后代身上。河间王张玉、东平王朱能、金乡侯王真、荣国公姚广孝……,以大功得以侑享庙廷,孙终大明一朝荣宠不减的靖难功臣世家比比皆是。
这样的皇帝,古往今来屈指可数,只有秦始皇嬴政、唐太宗李世民和这位永乐大帝朱棣三个人而已。即便以心地仁厚的宋太祖赵匡胤,手里虽未染上自家功臣的鲜血,其胸襟气魄比起这三个人来也要逊色半筹。既然如此,何不去投燕王呢?
这是夏浔想到的,真正融入这个世界,并且活出滋味来的唯一办法:
一旦战火燃起,大军过处,地方政权一片糜烂,那时谁还会去查证他的身份来历?如果他能在这个时候投军入伍,自然也就漂白了身份,那时为自己杜撰一个堂堂正正的身份就不必担心会被人识破。可这机会是不是一定能抓住,抓住了是否就真的能改变他的命运,他没有把握。
他记不清朱元璋还有几年好活,也记不清朱棣于何时起兵。他明白,如果提前赶到北平,他是无法入伍当兵的,难道他要一直在北平做乞丐等机会?天知道会不会不等朱棣起兵,他就在某个冬天冻毙街头了。就算他顺利捱到了朱棣起兵,是否就一定能投军入伍呢?入伍之后,是否能够活到靖难功成的那一天呢?燕王的靖难之战打得可并不轻松啊,好多次连朱棣本人都险些死在战场上,燕王麾下勇冠三军的大将张玉就是战死沙场的,遑论那些本来就是炮灰的士卒了,他夏浔何德何能,就一定能逢凶化吉?
越接近目的地,这些考虑就不可避免地浮上心头,夏浔正心事重重地想着,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他惊诧地睁开眼睛,马上就看到面前站了四个人,一个官、一个小厮、一个员外、一个小贩……
夏浔腹肌攸地收紧,想要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可他马上看到了四个人散开、包围的身法动作,除了那个胖胖的员外,其余三人身手灵活、脚下沉稳,都有一身好武功,夏浔立刻警觉地散去了力道,他的表情和身体做出的反应,完全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壮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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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夏浔。”
“年龄?”
“22岁。”
“籍贯?”
“湖州南浔小叶儿村。”
“操持何业?”
“草民藉属贱民,随父捕蛙捉鱼,偶尔也帮闲作工。”
冯西辉一身公服,又是四人之,自然由他主审。此处虽是一座小酒店,冯检校往那儿一坐,倒也颇有大老爷坐堂问案的气派。
张十三忽然插嘴问道:“南浔镇?我听说那里土壤肥沃,水渠纵横,稻米生得甚好,当地人家都是种水稻的,是么?”
夏浔老老实实地答道:“南浔的确宜种水稻,只是种桑养蚕,布匹丝绸,获利比种田高出十倍不止,所以我们那里家家户户都种桑养蚕,粮食么,其实种的不多。”
张十三又道:“我听说湖州的铁佛塔前些日遭了雷击,焚毁大半,可有此事?”
夏浔有些疑惑地道:“草民只听说湖州有铁佛寺,飞英塔,没……没听说过什么铁佛塔呀,遭没遭雷击,草民不晓得,虽说草民自幼就生长在湖州,却还从未进过湖州城呢。”
张十三与冯西辉碰了个眼色,抿起嘴不说话了。夏浔一面小心应付着,心里也在暗暗揣测着这四个人把自己带到小酒店来的目的:“这四个人的组合也未免太古怪了些。一个是衙门里的官、一个是富富态态的员外、一个是满面沧桑的掌柜,还有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厮,这样的四个人,不可能是剪径的强盗,而我如今身无分文,比叫花还惨,他们抓我来做什么?事非寻常必有妖……”
冯检校见他有问必答,十分乖巧,不禁满意地笑了笑,他拿起安员外刚刚写就的一份状纸扔下去,说道:“夏浔,你来看看,这是什么。”
夏浔并不接状纸,只是俯道:“回大老爷的话,草民不识字。”
字是繁体的,其实大部分繁体字夏浔都认识,偶尔有几个不认识的字,联系上下文的意思他也能看下来,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份是不应该识字的,所以他连片刻的犹豫或者接状纸的动作都没有。卧底训练条款自我保护类第一款第八条:你的行为举止应符合你所使用的身份,仅仅改变外表是不够的,必须从内心变成你将要扮演的角色,能瞒过你自己,能瞒过别人。这些条款夏浔早已倒背如流,上一次卧底失败的血的经验,把这一切深深地镌刻在他的脑海中。
冯检校本就不认为他应该认识字,遂嘿然一笑,说道:“这是一张状,是这位小哥儿替他家主人鸣冤告状的。”
夏浔怯然道:“是,只是……不知大人把这状给草民看,是……什么意思?”
冯检校淡淡地道:“你不清楚?或许等你见过了他家主人的尸,你就会明白了。”
刘旭和张十三临时客串了衙役,把杨文轩的尸抬了出来,夏浔见到杨文轩的时候,真的是大吃一惊。在那个时代声讯传播远不及后代,两个长相完全一模一样的人,是当时是很难得的经历,见了的确够让人惊奇的,夏浔却不然,虽说若是路遇一个长得与自己一般无二的人会叫人有种奇的感觉,却还不致于让他大惊小怪,可这与他形貌相同的人若是一具尸体,那么他想不吃惊也不成了。
冯检校沉声道:“这一位乃是我青州杨文轩杨公,是一位有功名的诸生,你这刁民见他与你形貌一般,顿生歹意,意欲杀人冒充,以便诈取钱财,是以将他杀死,这位小哥儿就是苦主,那位安员外和刘掌柜就是目击证人,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话说!”
“冤枉!草民冤枉!”
夏浔又惊又怒,大声喊冤,冯检校却哈哈大笑:“夏浔,你纵然不认,此事也是铁证如山,一旦报官,你是有死无生!蝼蚁尚且贪生,本官料你不愿走这条死路,本官还为你安排了一条生路,你可想知道么?”
夏浔悄悄抬起的膝盖又不着痕迹地落了回去,双臂却仍暗蓄着力道,懵然问道:“不知大老爷说的是……什么生路?”
冯检校沉声道:“关于此人的身份,本官并没有诳你,这个人的确是我青州府的富绅,名唤杨旭字文轩,他意外被人刺死,而他对本官是有大用的,本官见你与他形貌一般无二,有意让你冒名顶替,替本官做事,你答应么?”
张十三道:“这可是富贵天降啊,只要你一点头,不但没有杀身之祸,从此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一步登天,成为人上之人,这样的好机会,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我……我……”
夏浔有些畏惧地看了眼那具尸体,冯检校笑道:“你不必担心,本官并非歹人,不会让你做些作奸犯科的事情,实话对你说吧,我们四人,包括这死去的杨文轩公,其实都是钦命上差!”
夏浔愕然道:“钦命上差?”
冯检校道:“不错,刘旭,亮出你的官身和腰牌,叫他看个清楚!”
早已做好准备的刘旭称喏一声,立即宽去外袍随手弃于一边,里边露出的赫然是大红的官衣,盘蟒飞鱼、腰系鸾带,鸾带上又挂一块腰牌,他从怀里取出一顶乌纱,撑开了端端正正往头上一戴,平庸、平凡、貌不惊人的小店掌柜,刹那之间竟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夏浔茫然地道:“不知老爷这是……哪个衙门的差官?”
心底里他却是暗吃一惊:“锦衣卫?胡大叔不是说锦衣卫已经被洪武皇帝裁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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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草民听爹爹说……”
夏浔结结巴巴地说出了疑问,冯检校嗤之以鼻:“那不过是无知小民以讹传讹罢了。”
冯检校晒然道:“朝会、巡幸,卤簿仪仗,侍从扈行,还有宫中宿卫的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藉、视牲时皇上身边的护卫,所有这一切,是由天武将军(天武将军就是大汉将军,主要职责是把守午门以及充作殿廷卫士,多由功臣弟组成。永乐年间改称大汉将军)、校尉和力士来完成的,而天武将军、校尉和力士,皆隶属于锦衣卫,裁撤?难道皇上不需要卤簿仪仗、不需要侍卫当值了么?”
夏浔讷讷地道:“是,是,草民……草民是听爹爹说的……”
冯检校道:“民间倒是有这种传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洪武二十年的时候,皇上当众焚毁了我锦衣卫的刑具,不许我锦衣卫再以酷法刑讯,洪武二十六年的时候,皇上又下诏,内外刑案不得入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我锦衣卫不再拥有诏狱之特权。表面上看,我锦衣卫原有的侍卫、缉捕、刑狱之职权,只剩下侍卫仪鸾这一项了,这么说起来,也可以说是名存而实亡了。其实么……嘿嘿!”
张十三接口道:“其实只是因为文武百官对我锦衣卫多有忌惮,为安百官之心,我们锦衣卫奉皇命化明为暗了。其实缉查反叛仍然是我锦衣卫的重要职责,我等奉命潜赴青州,是因为我们收到一些涉嫌谋反的消息,此事牵涉到齐王府的一些人,皇上令我锦衣卫专司查办此案。杨旭就是我们安排接近齐王府的人,他三年前就已秘密加入我锦衣卫。正因有我锦衣卫暗中相助,他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从而受到齐王的青睐,为齐王府打理生意。”
冯检校见夏浔一脸茫然,又解释道:“经商是贱业,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就算是要经商也得先有田地,坐定了良民的身份,经商只能算是他捎带着的副业,否则就要划入贱籍了。而凤龙孙、天皇贵胄,是绝不能沾染这些行当。若是藩王经商,传扬出去岂不是丢尽了皇家的脸面?所以需要一个看起来和王府全不相干的人替王爷主持生意,王爷的店铺作坊都要挂靠到这个人的名下,以他的名义去经营。杨文轩有这个身份,就能掌握齐王府的许多机密,可惜……我们用了三年的心血,让杨文轩顺利成为齐王府的心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机密……”
张十三道:“明白了?若非杨文轩意外身亡,这天大的好处怎么会落在你的头上?冯总旗垂青于你,有意送你一份富贵前程,你还不痛答应,啰嗦些什么?”
“他会相信么?”刘掌柜和安员外对视了一眼,心中暗道:“纵然这说法有什么漏洞,也不是他一个没见识的乡下小现得了的吧?”
冯检校道:“你若答应,今后便是我锦衣卫的人了,不但可以做官,还可受用杨家的万贯家私。这两条路,一生一死、一贵一贱,你如何选择?”
昏暗的小店中一时静谧下来,过了许久,夏浔道:“是,草民答应,草民愿为大人效力。”
张十三微微一笑,俯身将那供状捡了起来:“既然答应,那就签字画押吧!”
夏浔大惊道:“草民已答应为大人效命,为何……为何还要签……签这个东西?”
张十三冷哼道:“等你办成了这件差事,冯总旗向上头为你叙功请奖,你算是我锦衣卫的人,如果你鼠两端、心怀异志,这张状纸就是你的追魂令了,明白了么?”
夏浔听了不免有些迟疑,张十三阴恻恻地道:“怎么?莫非你要选死路!”
夏浔犹豫半晌,问道:“草民……草民若为大人效力,真的……可以脱却贱籍,加入锦衣卫么?”
张十三又露出了面对听香姑娘时那温柔可亲、和煦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当然,总旗大人亲口答应了你的话,还会有假么?”
夏浔把牙一咬,重重一点头道:“好!我签!”
看着夏浔俯画押,冯西辉与张十三脸上诡谲的笑容一闪即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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