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敬畏制度,以身作则!
在年初的股东大会上,盛董提出要合理的更变会场时间,并且规定任何老师在课堂上都不允许超时,超时10分钟就要乐捐1万,包括盛董自己。制度出台后,我记得特别清楚是在年3月14日,我们规定的下课时间是下午6点,但因为会务部同事没有提前跟盛董对接好时间,导致盛董误以为6点半下课,最后盛董是在18点34分下课。虽然是会务部同事的沟通失误,但按照严格的意义来讲,盛董超时了34分钟。我当时负责会场工作,但大家都没好意思跟盛董说乐捐的事。盛董知道后立马就把我叫到小会议室,问了3句话:第一句:“我是不是超时了?”第二句:“像这样的事情,你应该主动的来找我,而不是等我来找你。任何人违反了公司的制度,都必须乐捐。”第三句:“是不是乐捐1万,钱转给谁?”盛董当场就把这1万元转给了我,还要求行政部出了一个公告,并在全公司内进行公示。大家都感受到盛董作为管理者的以身作则,以及对制度的敬畏。——朱思超他永远敬畏制度,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践行和维护公司的制度权威!有次一个学员因为找不到自己的邀约顾问,但《卓越店长》课程马上就要截止报名了,于是直接把会务费转给盛董,说要来参加公司的课程。盛董看到客户的转款,马上就回复说:“我们任何一个华盛人都不能私自收取客户的钱,公司只有唯一的财务收款。如果收了这个钱,公司会处罚我的。”说完就立马把财务总监